追念·他的年华-记叙文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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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初三作文  字数:1200字

不要忘记那个男人,曾经也是一个意气风发、一腔孤勇的少年。

橙红色的夕阳光洒下,洒亮几丝他的白发。我努力想从这个男人的身上挖出点什么,到最后,才发现,尽是辛酸。

他的十四岁

十四岁的少年应该如何?应该要穿着一身白衬衫醉在校园中的夕阳,与三五好友打着球,用那健壮的体格去迎接每一次对抗,眼里有的尽是不羁和孤傲。

可他不是,他穿着不合身的、洗了又洗的旧衣服,独自在教室里奋斗,以他的话来说:“能学一点是一点。”他揽获了无数荣耀,却在学期末那时,少不了因交不起学费的而被老师点名的窘态,少不了正处长身体的时候却吃不饱饭的无奈。

十四岁那年,他辍学了。家里实在是没钱供他上学,他只能回来。回来面对那阻止他读书的黄土,面对那拌他一脚的牲畜,面对乡亲们阴阳怪气的内涵,面对那模糊看不清的未来。可他怎么甘心啊?他骨子里有无尽的傲气,他决定了:他要走出大山。

他的十六岁

十六岁,他的母亲病逝,无奈地撒下这个一团乱麻的家,扬长而去。

他哭,哭到天昏地暗,哭到撕心裂肺。他不敢相信,他亲爱的母亲就此与他诀别,再也听不见那声“满儿”。

可渐渐的,他开始承担家里的一份负担。他怨:他明明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为什么要他来承担这一切?可他却在怨完后,着手家中的烟火。

这一次的走出大山,不仅仅是为了理想。

他的十八岁

十八岁,多么美好的年华。他们可以为了自己的人生奋战高考,可以为自己的成年感到喜悦,可以为自己的事情负责。有着无尽活力,奔跑在时代前沿的就是他们。

可他十八岁时,在学着讲普通话,学着办公室政治,学着成年人的说话打扮仪态,学着不把自己的情绪贴在脸上。甚至为了一份工作去讨好别人,说着一些虚假的话语,他说:他讨厌那时的自己。

可他却不能不这么干,他要赚钱,他要养家,他要撕碎大山带给他的丑陋的标签。十八岁的眼里,已经没了儿时纯粹,以及十八岁时该有的灵动。他挺起的脊梁,也会被人世间的碎银几两给压弯,他应该也想不到会如此吧。

他的二十五岁

二十五岁的他,正在自学英语,准备参加高考——他要享受为人生未来奋斗的艰辛,他要弥补十四岁的遗憾。

最终,他考上了深圳大学。许是老天看他不够辛酸吧,便在报到的前几天,派了一个孩子,降临到他妻子的肚子里———他还没有当够一个孩子,就要做爸爸了。他只能放弃他好不容易实现的梦想,陪伴他的妻子十个月,努力想办法赚钱。

在产房的门口,或许是一生中最前熬的时光,一次便是十几个小时。直至他看见他的女儿,用厚实的大手抚摸正在酣睡的婴儿的脸蛋。他为了她,可以一夜不睡抱着女儿在凉快的医院走廊哄她睡觉,可以纵使没钱也要给女儿买最贵的奶粉,最好看的裙子,可以为了她工作再忙也不送回老家,可以为了女儿付出那么那么多。因为他说,从他的女儿来到世间的那一刻,他成长了,他不能再像一个孩子一样,他要做一个好爸爸。

后来的他,又有了一个儿子,事业有成,名下有五套房产,把他的女儿送进了顶尖的学校。他希望,将来他的女儿,能还他一次高考,还他一份优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我素来喜欢用年轻形容自己,我知道,我这幸福的青春有着他的影子与念想,现在的努力中藏着他暮年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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