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内不开恩,平安进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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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初三作文  字数:1100字

苍天若有情,就赐我一番安全的生活,我定当不忘。——题记

肃静!

原来沸沸扬扬,震耳欲聋的法庭在一瞬间寂静下来,听从我的宣判。一场持续了近两个小时的官司,终于要迎来宣判了。

我叫XXX!是XX大学法律系的应届毕业生。今年刚被分配到这个人民法院,作为一名光荣的审判长,一直竭力的为人民服务着。

我们系的纠纷官司非常多。涉猎的范围也很广。有时候要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有时候要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更有时候要处理偷窃斗殴事件。总之,只要是关于妨碍政府进行平安国家建设的,都要由我们来接手处理。

你看,这不就有两个村民来打官司了吗?

左边的村民叫张三,右边的壮汉叫李四。他们接受了传讯,一来就开始了大吵大闹。吵着吵着不时还要动起手来。幸好有我们的警卫员拉着,不然这里还真要被他们闹个底朝天。

听了两人近一个小时的唇枪舌战,我渐渐明白了,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原来村民张三是个生意人,在当地经营着一家速食小店。一天,李四在张三家里买了一个牛肉汉堡,味道不错,李四大口大口的就吃掉了,但事后可就后悔的不得了了。才半个小时,也就刚刚消化,李四就开始上吐下泻,一连上了七趟厕所。吃了一些医生给的药,李四才舒服下来,经初步判定,李四身体的异样是因为吃了过期食物。

李四十分的生气,一下子就想到了早上在张三家买的汉堡,他认为一定是张三在食物中掺杂过期食品,才导致自己生病。于是跑到张三店里理论。张三坚持自己的食物是无害的,两人争执不下。围观的人士越来越多。李四可能出于面子原因,就亮出肌肉。示意张三如果不做赔偿,就揍他。张三也不是个好欺负的,坚持不赔钱,这才闹到了这样的地步。

“被告张三,原告李四的话是否属实?你的食品中是否掺杂了过期食品。”

“法官大人我没有啊,我的食品绝对是最安全的。”

“原告李四,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身体的异常,定是张三家食物引起的?”

“我当然有理由,我就吃了他家的东西,此外没别的了,不是他搞的,谁搞的?”

“嗯……有几分道理。被告张三,你是否还有话想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你坚持自己观点,将会有专业小组对你家食材进行化验,到时候真想自然会大白于天下。”

终于,在我强烈的语气以及坚毅的眼神下,张三承认自己家的食材是过夜的。

“法官大人,我却有其罪,但李四曾恐吓过我,难道就不用惩罚他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终于做出了宣判:

被告张三,因使用过期食材,触犯了《食品安全法》现赔偿原告李四医疗费,精神损失费3500元,以及吊销张三的经营执照。原告李四,因为涉嫌恐吓被告张三,但未实施暴力行为,现采取批评教育,不做处罚。判决如上,可在10天内上诉。

判决人:XXX

终于结束了。

望着张三那失落的表情,李四那得意。我不禁想,这会不会太残忍了。

但是,法内不容情。只有让一个个知法犯法者得到严惩。王国才能长守美好的明天。

不想了,又有人来了。

只要有法律的这双大手牵着人民的小手,平安就不会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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