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教育局最新通知!事关开学
原标题:苍南教育局最新通知!事关开学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2020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现就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8月25日至8月29日,全县中小学、托幼机构全体教师统一开展师德培训。8月25日上午,市教育局举行“讲好我的教育故事,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暑期师德专题报告会,全县教育系统通过视频直播学习;
8月28日上午,县教育局举行“我的教育故事”报告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进,请各校组织好全体教职工观看学习。8月28日下午,县教育局召开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会议。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于8月31日报名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含幼儿园、托儿所,下同)要组织教职工清理、打扫、布置好校园,做好寄宿学生的食宿安排,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以清洁、舒适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各校要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开学。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各校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防控办函〔2020〕4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师生健康信息排摸,科学安排师生开学报到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服务,切实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对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生活史、旅行史和重点人群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要精准排摸,管控到位,确保师生暑期行踪和健康状况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新生和新入职教师健康信息排摸工作,规范落实防控措施;
要按行政班子、后勤服务人员、教职工、学生等不同批次,落实错峰错时返校报到工作,适当拉开老生返校与新生报到的时间间隔,避免人员集聚,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安全; 要继续强化校园封闭管理“五个一律”,把好校园入口关,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除学校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要继续通过“教育系统健康管理平台”对学生进行每日健康监测,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安全防护。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区、各校要严格落实《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苍教发〔2019〕132号)有关精神,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要继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苍教安函〔2020〕100号)文件要求,对学校“三防”建设、消防安全、校舍和基础设施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食堂和超市食品安全、体艺卫设施安全、校园欺凌、反邪教等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要积极联系属地乡镇,公安、市监、卫健、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无寄宿生的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有寄宿生且确需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完善学校(幼儿园)卫生规章制度。寄宿制学校按规定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视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深化医教结合,强化学校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等监督检查。探索疾控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进校园机制,实施“一校一医”学校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的指导和保障。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构建治理“校闹”制度体系,为学校安心办学撑起保护网。要精心组织上好开学初的“安全第一课”,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四、认真组织开学听课活动。
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进课堂活动,在开学第一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活动,突出教学中心意识,营造校长带头深入教学一线、教师钻研教学的氛围。开学第一周,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组(相关科室干部、教研员、师训员等)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进课堂听不少于1节随堂课,做好听课笔记,重点了解学校课程实施与教学常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将开学综合督查过程中学校存在的教学及疫情防控问题做好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严肃教育收费行为。
各学区、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或者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加强教育收费票据管理,学校各项收费都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财税部门电子票据,做到“以票管费”,防止“白条”收费或者利用票据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职业高中要严格执行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要严格按不同等级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要按审核备案后的标准收取,幼儿园要根据公示的标准收取保教费,按规定收取中餐点心费和代管费。根据《苍南县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苍教发〔2019〕100号)中“坚持高效便捷,优化就学服务”有关教育缴费要求,公办学校学生学费及教育考试收费全面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收费项目掌上办。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全面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赶超教学进度,不得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等课程和活动的课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设重点班或实验班。要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要进一步推进学校形式主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类进校园、“乱督查乱考核”、过度留痕、层层签订责任状等形式主义作风整治,确保学校安心办教育、教师安心从教。
七、规范教师队伍管理。
各学区、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六个严禁”、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严肃查处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和“吃空饷”人员,未经学校、学区、教育局批准而擅自离开教育工作岗位的,一律作擅自离岗处理。加强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严肃编外用工聘用纪律,规范编外用工聘用程序,对确需聘请编外用工的,不能突破核定控制数,并要在8月30日前填妥《学校使用编外用工计划审批表》逐级报局人事科审批。要建立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要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各种有偿带生、有偿补课等失范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对存在“吃空饷”问题和违反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及编外用工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违规性质、情节、后果和影响,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有序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
各学区、各校要以全国第36个教师节为契机,本着隆重、简朴、务实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庆祝活动,集中展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实施“奋进之笔”的进展成效,展现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教育脱贫攻坚战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筑梦育人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教育强国而努力奋斗。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构建新时代尊师文化,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关心、理解、支持教师,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要帮助教师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重点走访慰问优秀教师及农村一线、特岗、贫困、离退休教师等。要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优秀事迹,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九、切实做好学生工作。
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实施“四品八德”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在小学四、五年级、初中八年级全面开设心理健康课程,确保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积极拓展中小学亲子教育手段与途径,在开学初开展新生心理检测,每年4月完成全体学生的心理检测并及时上报高危人群,建立学生心理危机案例库,促进学校与校外心理疾病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加强留守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同质性辅导。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工作机制,配置专门负责管理人员,固定辅导室开放时间(小学每天不少于1小时,中学不少于2小时),安排专兼职教师接待辅导,建立明确的值班制度。规范学生心理档案建设,定期开展典型个案研讨活动。健全学校升降国旗唱国歌制度,组织好始业教育和开学典礼,开好地方课程,征订好《好孩子》《好公民》《浙江人》《浙江潮》等省编德育教材。做好每年1次学生常规健康体检,确保学生体检率达100%。以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为基础信息资料,依托学校体卫艺工作管理平台和“超级体育生”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移动终端(APP),建设学校卫生信息化服务系统,建立“一生一档”学生健康信息化档案,提供实时、动态检测服务和个性化指导。要特别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的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规范测试方式和流程,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十、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建设美丽校园、文化校园、文明校园,为苍南创成省示范文明县城贡献更多教育力量。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和《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文明办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苍教学函〔2017〕15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文明校园建设,不断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等设施建设,打造美丽校园、文化校园,使学校文明有序、绿化美化、充满书香、富有情趣。深入开展班级文化建设,通过班级文化建设带动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宣传和引导中小学生征订和阅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读物,特别是《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等期刊,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要突出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温州市地方课堂《经典诵读》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做好“经典诵读”的学科渗透工作,在地方课程中开设《经典诵读》专题学习内容。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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