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中招被“阳”,居家隔离期间原来工资还能这么算
随着疫情不断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小羊人”出现在我们的身边,如果不幸中招,那么隔离期间,我们的工资问题怎么办呢?
下面就来回答一下关于疫情相关的问题,及早知道,及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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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情况,具体要看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因为履行预防和救治工作而被感染的,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不是从事此类工作的普通上班族,即使是上下班期间感染的也不能算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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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只能签订一次,且设定期限是有上限的,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劳动合同原则上时间是连续的,也就是说从入职第一天算起至试用期结束,这期间是不能中断的,即使是中间请了一个月的假没去上班,这个时间也是算在试用期的时间内的。 2.除非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在合同中明确了:被隔离或者生病等情况导致的无法正常上班,可以顺延适应期。否则,试用期是无法被顺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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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正常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如不准备继续续约,则用人企业则必须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间期满、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期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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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劳动者不幸感染选择居家隔离,用人企业需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2.如果劳动者在居家隔离期间病情加重,需要住院治疗,则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住院期间需按照病假标准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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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工作与在单位工作的区别主要是一个空间上的区别,在《劳动法》中并没有对工作地点作出明确要求。居家隔离期间,如果劳动者确实在家工作 ,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那么用人企业必须按照相关的工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以上就是关于疫情期间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工作待遇问题,有小伙伴可能会说,规定是这样,企业执不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确实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但是,有理走遍天下,我们知道这些和不知道是不一样的,面对不公,我们可以运用这些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权益,从来都是需要自己去捍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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