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河北工程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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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

  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落实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对象

  1.硕博连读考生

  通过材料审核环节,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

  2.“申请-考核”制考生

  通过材料审核环节,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提示:材料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各招生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硕博连读考生

  面试考核环节中的专业知识考核:2022年5月8日(周日)上午9:00--10:00。

  2.“申请-考核”制考生

  (1)通过材料审核环节,但未达到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合格者(英语考核成绩≥60分)方可进入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22年5月18日(周三)上午9:00--10:00。

  (2)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参加理论知识考核,考核时间:2022年5月22日(周日)上午9:00--10:00。

  考试形式均为网络远程闭卷笔试;考试时长均为1个小时;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可于考试正式开始前3天获取准考证:(1)硕博连读考生,通过报考学院获取专业知识考核准考证。(2)“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报考学院获取英语水平考核准考证;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下载打印理论知识考核准考证。实景测试及正式考试考场会议号,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查询说明获取。

  (二)面试/综合考核

  1.硕博连读考生

  面试考核的面试环节预计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2.“申请-考核”制考生

  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预计于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三、考试流程

  (一)考试承诺

  考生须下载打印《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认真阅读、亲笔签名(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打印的,提交本人电子签名版本),拍照并修改文件名为“报考学院+姓名+准考证号后3位”,于考试正式开始前两天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b@shou.edu.cn,未提交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实景测试

  1.硕博连读考生

  参加面试考核环节中的专业知识考核的考生:2022年5月7日(周六)14:00-15:00

  2.“申请-考核”制考生

  (1)参加英语水平考核的考生:2022年5月17日(周二)14:00-15:00

  (2)参加理论知识考核的考生:2022年5月21日(周六)14:00-15:00

  考生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实景测试,主要测试网络及硬件设备是否正常可用,二机位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如考生未提前参加测试导致因网络设备等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身份验证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核验,登录“腾讯会议”系统平台,在“主机位”前展示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人像面)及准考证。

  (四)考场核查

  考生须按照考务人员要求配合完成考试机位、设备调试及考试环境检查,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

  (五)正式考试

  考生须按要求提前进入网络考场候场,等待考务人员发放考题并开启考试指令。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作答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纸》(附件2)上的注意事项,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六)考卷提交

  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考务人员指令在3分钟内提交答卷(提交方式由考务人员告知考生)。提交答卷时,须将全部作答页面逐页拍照,并在3分钟内发送至指定地址,逾期视为无效答卷。请务必确认拍照清晰,且无缺页、漏页,如未按要求提交答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生退场

  考务人员确认收到答卷并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考生退出考场,考试结束。

  四、考试准备

  (一)考试用品

  考生准备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纸》(自行打印若干张)和空白A4纸1张,考试开始前所有纸张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标记。

  (二)平台选择

  考生选用“腾讯会议”作为考试平台,请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三)设备及环境要求

  考试采取双机位进行,考生须准备2台配有摄像头、麦克风的视频通讯终端(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主机位】用于考试的设备,即:1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

  2.【辅机位】用于考试环境监控的设备,即:1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

  3.【主机位】和【辅机位】设备均须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姓名备注分别为“姓名+主机位”、“姓名+辅机位”。

  4.稳定且能满足远程考试要求的宽带网络,即:有线宽带网、WIFI、4G、5G网络等,确保网络连接正常且信号良好。

  5.安静、独立,光线明亮的考试环境,确保可视范围内没有任何考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考试,一旦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调试及坐姿要求

  考生须提前安装调试考试所用的硬件设备,并确保面试全程电量充足、摄像头开启、麦克风正常运行,设备放置及考生坐姿要求如下:

  1.【主机位】:设备摄像头应正对考生本人,要求考生的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麦克风全程开启,保持坐姿端正,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等,不允许佩戴耳机、耳饰,以便于核对考生身份及全程实时监控。

  2.【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监考人员看到。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机位放置如下示意图所示。

  

  五、考试纪律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主动配合进行身份验证核查、考场核查等事项,按照诚信考试原则,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确保出示材料真实有效且考试过程诚信。

  (二)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屏、录像、投屏和直播,禁止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考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四)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及面试考核或综合考核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远程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并根据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开展身份认证、应试环境展示等系列动作。考试一旦开始,全程不得离开座位,若有违反,视为违纪。

  (二)网络远程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未经考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终端设备退出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咨询方式

  招生学院(单位)

  咨询电话

  咨询E-mail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1-61900053

  yjsb@shou.edu.cn

  水产与生命学院

  021-61900406

  yhyuan@shou.edu.cn

  海洋科学学院

  021-61900522

  sqwang@shou.edu.cn

  食品学院

  021-61900365

  jyan@shou.edu.cn

  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021-61908337

  hystyhj@sho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021-61900861

  jingguan2019@sina.com

  工程学院

  021-61900806

  ff-wang@shou.edu.cn

  信息学院

  021-61900661

  ydzheng@shou.edu.cn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021-61908114

  liteng@shou.edu.cn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010-68673926

  zhaopf@cafs.ac.cn

  注:咨询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纸》.pdf

  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pdf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河北工程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按需招生,确保招生质量。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

  1.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吕海涛

  副组长:何立新

  成 员:侯占平 赵继军 王景刚 宿辉 李思敏 王利英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审定招生学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并开展初试工作;(2)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3)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

  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原则上选派博士生导师),其中应有一名来自部门或行业的专家(不要求博士生导师),复试小组应指定组长1人,另选派秘书1人。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三、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为:全日制水利工程专业(学术学位)12名。

  四、资格审核与初试

  1. 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组织资格审查,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专家推荐信、学术成果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初试。

  2. 初试

  采用腾讯会议为平台进行在线初试(由招生学院提前对考生进行在线考试系统操作程序培训及系统测试,下同)。

  初试的科目一(1001英语)、科目二(2001工程水文学)、科目三(3001工程水力学)在线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22日。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考查,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 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采用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复试中还应参考对考生所提供申请材料的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和学术创新能力评价,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 体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程序和办法

  1. 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50%(四舍五入)确定复试人数,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国产动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和安排由招生学院确定,并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布。

  2. 综合面试

  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在线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学术水平考查,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专家独立为考生当场评分。

  面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考核等情况的进行综合考核。

  4. 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各专家评分之和/复试小组专家人数

  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办法

  1. 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二位小数)。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0.4、0.6。

  (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4+复试成绩×0.6

  2. 拟录取程序:

  (1)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成绩、科目二、科目三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来自水利行业一线人员(水利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

  (2)对拟录取的考生,导师签署意见。需更换报考导师的,由接收的导师签署意见。没有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3)招生学院将排序的确定拟录取名单(经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及其考试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由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审定后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应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招生考试过程的监督

  1.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2. 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对招生考试进行全程或重点环节的巡查。

  3.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学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考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申诉人应在我校相关信息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310-396928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0-396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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