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济南市2022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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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相关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相关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应按规定参加专业课学习。

  二、学习要求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专业科目学习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安排补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需提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确保不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

  三、学习方式

  (一)线上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214.69.254:9090/,以下简称市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科目相关内容的培训。

  (二)学时折算。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和《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精神,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专家评审、资格考试、科研专利及发表论文著作等,可登记折算专业科目学时。在省里出台统一规定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学时管理

  (一)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167号文件启用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24号)要求,自2022年起,启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管理,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监制,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联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行电子证书后,市继续教育平台不再发放继续教育学时纸质证书。

  (二)根据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要求,继续教育需提报近五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学时证明。2018-2022年期间,通过市继续教育平台或行业主管部门平台线上学习的,学时自动对接省继续教育平台,专业技术人员无需申报;通过折算取得学时的,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在省继续教育平台登记。

  五、有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依托省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实名制管理,引导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办理注册及学时登记手续,为“建设强省会,勇当排头兵”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六、联系电话

  (一)技术支持电话

  省继续教育平台客服:4008370811

  市继续教育平台客服:0531-86920632

  (二)专业科目学习办公电话

  济南社会科学院办公室:66602151

  济南社会科学院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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