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友好分局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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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业态的市场经营主体明码标价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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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执法人员开展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倡导明码实价、诚信经营。督促经营主体自行学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现场指导经营商户规范填写价格签,提高明码标价覆盖率和合格率,保障人民群众消费知情权和满意度。

  摸排线索,有的放矢。执法人员深入超市、服装鞋帽店、药店等重点场所进行细致的专项检查,以是否做到一货一签、是否自觉做到明码标价、是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商品标签是否齐全规范、收费项目是否公示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摸排工作线索,找准工作方向,不断提高价格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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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法,打击违法。以商超、餐饮、药店、中介、汽车维修、美容美发等经营单位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56户,从检查情况看,商家基本能按照要求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但个别存在货签错位、标识模糊、标签填写不规范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督促整改。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和“回头看”力度,积极处理价格相关投诉举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营造“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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