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月】让我们一起了解“保密”那些事儿吧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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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宣传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于近日面向全社会发布了2023年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宣传片通过展示“旅游风景照”“实验加班照”“会议记录照”“军车偶遇照”等4个常见的拍照情景,指出看似平常的镜头可能会泄露军事地点、实验数据、会议记录、武器装备等涉密敏感信息,意在提醒社会公众稍有不慎,泄密事件就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倡导大家紧绷保密之弦,共筑保密防线,守护家国之安。

  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

  保密宣传教育 您必须了解的保密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什么是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等。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保密行为十不准

  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涉密信息。

  来 源:乌兰察布政法委

  原标题:《【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月】让我们一起了解“保密”那些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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