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校内被撞小学生母亲跳楼身亡,当地警方正调查与网暴关联,网传其父坠楼系谣言,如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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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2日,多张微信群聊截图显示:武汉“小学生校内被老师开车撞死”事件中的小孩母亲,在小区内坠楼身亡。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证实:情况属实,具体情况正在调查。6月2日,针对有声音指出当事人杨女士跳楼系与网络暴力有关的情况,当地公安机关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尚不明确是否有关联,警方正在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

  校园被撞致死男孩父亲发小发声:网上舆论确实给孩子母亲造成压力,跳楼后丈夫已处崩溃边缘, 据新黄河报道,2日晚,孩子父亲的发小李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我是从孝感赶过来的,孩子母亲人已经走了,孩子父亲现在在楼下蹲着,我们都在陪着他,他现在接受不了,处于崩溃边缘。”

  https://www.sohu.com/a/681589209_120914498

  开始很不理解谭妈妈为什么会跳楼。想了几天,特别是今天看了一个自称相关工作人员的匿名回答后,我大致理清了思路。

  我理解的悲剧原因是:

  1. 丧子之痛。就像一位妈妈所说,孩子没了,等于拔了脊梁骨,失去了支撑。

  2. 相关工作人员的冷漠、傲慢。可能存在言语暴力和不负责任的判断,例如草率指出“个人觉得开车教师不存在主观故意”。

  3. 来自现实世界的各方压力无所不在又无影无形,想反抗又找不到目标。

  4. 缺乏及时的心理疏导。

  5. 谭妈妈一直规规矩矩做人,可能没有经历过较大挫折,性格也比较决绝。

  看来即使规规矩矩做人,我们也需要足够好的运气和足够坚强的心灵才能活下去。

  希望谭爸爸能足够坚强,不要在意相关工作人员的冷漠、傲慢,遇事要冷静,情绪太激动就先停下来,恢复了再继续,用合法的手段维权,多和亲人交流,好好地活下去。

  在下面的视频里,谭妈妈提到一个叫周俊或者周峻的工作人员。

  上面说到的某自称相关工作人员的匿名回答是这篇:

  如何看待“小学生校园内被老师开车撞倒身亡”后其母亲疑遭网暴坠楼身亡?今天看到一篇谭妈妈邻居写的回答,结合上面那位未经证实的匿名工作人员的回答,我大致可以想象到谭妈妈遭受到什么样的对待。

  如何看待小学生校园被撞身亡后其母也跳楼自杀?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究竟是什么?关于未经证实的匿名工作人员所说“个人觉得开车教师不存在主观故意”,我查了一些相关资料([1])。

  机动车二次碾压的定性确实比较困难。如果肇事者在察觉到障碍物后,用他的思维能力可以想到这可能是刚才在附近出现的小学生,并且这个小朋友当前仅是受伤,肇事者这时如果故意加油门将这个小朋友碾压致死,这个肇事者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这个过程很难取证,例如:肇事者的的心理状态(即犯罪四要件的主观要件)和小朋友被碾压前是否存活。最重要是肇事者的的心理状态。如果能判定肇事者的的心理状态是希望剥夺小朋友的生存权利,即使小朋友在被二次碾压前已经死亡,肇事者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在这个案件中,司法机关应该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收集证据:

  现场监控其他人的证词。当时车上还有其他人。肇事者驾驶车辆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相关法律条文([2])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杀人罪不成立,该肇事者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八条,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人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行为人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从轻处罚,例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谭妈妈邻居提到的谅解书应该是达成和解要签署的东西。我不相信一位妈妈会谅解一个把她的儿子压得面目全非的肇事者,不管是否故意。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都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究竟以什么罪名起诉需要司法机关在取证、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决定。“个人觉得开车教师不存在主观故意”在案件侦破前从国家工作人员口中说出,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对死者家属的心理状态影响很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审判权属于人民法院。我相信谭妈妈所要求的应该是肇事者受到与他罪行相匹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裁,也就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以直报怨”。

  为什么没有提网暴?网暴的伤害方式是暴露个人隐私、造谣、辱骂、中伤等。网暴如果要造成直接伤害,需要受害者打开特定的APP,找到能对她产生伤害的文字或视频,耐心看完。

  谭妈妈在她生命的最后10天里要努力维权、要操办孩子的丧事、要面对各方面的压力,要和家人交流。她有时间去打开特定的APP,找到能对她产生伤害的文字或视频,耐心看完,去承受网暴的伤害吗?这种伤害能让一个成年人放弃为儿子找回公道的执念,永别亲人,从24楼跳下去吗?

  我把能找到的有关谭妈妈的视频([3])看了几遍。我听到谭妈妈说“学校和教育局……对我们很冷漠”,我听到谭妈妈反复哭诉“我要给我儿子找一个公道”,我没有听到谭妈妈提一句网络暴力。

  谭妈妈要找的公道是什么?为什么网络舆论非要把谭妈妈的死和网络暴力联系起来?

  这张图片是百度地图全景里的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小朋友罹难的地方就是图片上那辆面包车停泊的地方。这张照片拍摄于2019.05.16,可见校园车辆在这个学校很可能不是一次偶然现象。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在一所小学,在主教学楼正前方,在家长们接送孩子的大门的正前方,在下午第一节课还有10分钟的时候,在小朋友们兴高采烈地玩耍的时候,一个小学生被老师驾驶的车辆撞倒,被车辆左侧前轮碾压并拖行5米后,又被老师驾驶的车辆左侧后轮碾压([4])。谁应该为这个事件负责?

  现在网络上能找到的关于事件过程的描述大都来自死者家属在观看监控视频后的描述。除了南方都市报的头条文章([4])外,在抖音上还能找到一个视频([5])。结合这两个资料,事件的经过大致是这样。

  2023年5月23日中午,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教师刘某把一辆比亚迪元PLUS停泊在学校主教学楼前方等待同事上车。在车辆等待期间,一年级学生谭某走到车前捡纸飞机。

  下午1:50分,刘某等到两位同事上车后,未下车查看就启动车辆前行。车辆将谭某撞倒,谭某被车辆左侧前轮碾压并拖行约5米。监控视频中,前轮碾压后车辆有刹车动作,刹车尾灯曾经亮起。车辆停止两三秒后再次前进约两米,左侧后轮造成了二次碾压。

  上图是视频([3])里的地面拖痕。

  如前所述,“二次碾压”行为定性的最大难点就是肇事者的的心理状态(即犯罪四要件的主观要件)。在这个事件中,车上还有两位刘某的同事,职业是小学教师。这个事件是有目击证人的。另外,这辆比亚迪元PLUS是否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是否打开了录音功能?

  有的知友说谭妈妈的诉求就是“严惩凶手死刑”。从谭妈妈克制、理性的谈吐看,我相信谭妈妈所要求的应该是肇事者受到与他罪行相匹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裁。

  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能帮谭妈妈找回她生前哭着要找的公道,虽然谭妈妈已经不能再哭诉了。

  参考资料:

  论交通肇事后“二次碾压”行为的定性刑法谭妈妈相关视频教学楼前的车祸:武汉小学生遭老师撞死事故背后的疑问与反思“小学生校内被撞致死”后续情况及部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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