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沦丧!男子“帮接孩子”赔7万:因小孩“拒绝同行后”溺亡!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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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好人不容易,帮了别人可能啥好处都捞不到,一旦发生了事故,赔钱是肯定的,毕竟你当好人,别人可不想当好人,所以做事前一定要想清楚,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善念,有些人根本就不值得帮助,做事三思后行。

  

  6月17号讯,广西高院发了一则助人赔钱的案例,一名男子受邻居委托接小孩,小孩子却拒绝同行,最终一个人溺亡了,家属认为学校和邻居均有责任,索赔74万,最终法院认定邻居承担10%责任,赔偿7万元,这起案件引发人们对做好事的反思。

  

  2021年3月11号,谭晓晓的父亲谭先生去学校接女儿放学,邻居因为有事没空去接孩子,就让谭先生将她家的两个孩子一起接回来,谭先生认为是举手之劳,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到了学校后,接到女儿,然后想要带着小晨和小雨一起回家。

  但是小雨却不想跟着谭先生一起回家,不顾谭先生的叫喊,自己一个人出了校门坚持走小路回家,谭先生也没意识到危险,认为孩子走了很多次的路肯定熟悉,于是接上女儿和小晨就回家了,因为没有和小雨一起回,他让妻子转告小雨奶奶,让她奶奶去河对面小路去接小雨。

  

  没想到小雨奶奶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小雨的身影,小雨家属发现孩子没回后也慌了,赶紧寻人,最终在河中发现了溺亡的小雨,突然失去女儿,小雨的父母认为谭先生和学校都有责任,于是将学校和谭先生告上法庭,索赔74万余元。

  兴安县法院审理认为,小雨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小雨负有法定监护责任,小雨溺亡和父母疏于监管教育有极大的责任,其父母对小雨溺亡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对小雨独自出校门后溺亡负管理不当责任,而谭先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最终法院认定小雨溺水而亡,其父母承担60%责任,学校承担30%责任,而谭先生承担10%责任,谭先生要为此赔偿7万余元,一审后,谭先生不服上诉,桂林市中院维持了原判,谭先生好心帮忙依然要赔钱。

  这种事情真的让人无语,判决结果不尽人意,小雨父母委托谭先生去接,小雨拒绝同行自己跑走的,这和谭先生有啥关系,难道让谭先生将小雨绑回家吗?而且谭先生第一时间告知了小雨奶奶,尽到了作为邻居的责任,好心帮忙还要赔钱,以后谁敢帮忙。

  

  谭先生经历此事,以后碰到啥事都不会再去帮忙了,有些人真的可恶,别人好心帮你接孩子,你一分钱不付,出了事竟然向别人索赔,这样的父母自己不负责任,却想要讹钱,真的有损社会风气,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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