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智源已回复审核问询函: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专注于轨道交通设备领域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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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8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分拆上市及独立性,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关于发行人股东入股价格的公允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轨道交通设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运维服务。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深圳地铁、北京地铁、香港地铁、武汉地铁、南京地铁、西安地铁、新加坡陆路交通局、印度德里地铁、马来西亚全球轨道公司等国内外主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企业,以及阿尔斯通、西门子、中国铁建、中国港湾建设等国际国内市场知名的建设总包商。

  关于分拆上市及独立性。公司表示,根据发行人与方大集团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方大集团不可撤销地无偿授予发行人非独占性、不可转让地使用方大集团的 4 项商标,方大集团许可发行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的类别项目上进行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至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方大集团同意并承诺,在许可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许可商标成功续展的,方大集团继续将许可商标按照协议约定许可予发行人使用。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能够确保发行人长期使用方大集团授权商标,保证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开展。因此,公司主要资产具有完整性,独立于方大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被方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方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和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系分别用于各自业务,且占发行人原材料总采购金额的比例较低,方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和发行人向重合供应商采购的价格公允。除上述由发行人及方大建科合作的项目外,发行人和方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对重合劳务供应商的采购内容不同,且关联方采购相同服务的占其采购服务金额的比例较小,发行人和方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分别独立做出采购决策,独立进行采购,采购价格公允。

  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公司表示,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熊建明先生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方大集团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邦林科技、盛久投资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方大集团的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并且无相关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熊建明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据此,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不存在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情形。

  关于发行人股东入股价格的公允性。公司表示,2021 年 5 月财务投资人入股时距离 2020 年 8 月盈发投资入股已逾半年以上且跨越不同财务年度,投资人所面临的行业增长趋势有较大差异。在公司发展层面,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3 亿元,同比增长 40.44%,扣非归母净利润 7,451.80 万元,同比增长 25.89%,公司业绩增长较快。因此,外部投资人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较为看好。同时叠加企业分拆上市预期,2021 年 5 月股权转让价格较前次高出较多具有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至 2021 年三次股权转让价格逐步提升,与内部转让、股权评估、投资对赌、市场情况、行业趋势、业绩增长和上市预期有关,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外部投资者系看好公司发展和上市前景而决定入股。外部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深圳高新投、前海鹏晨、龙润春天、华晟博泰和嘉远资本均为财务投资者,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异常的关联关系、资金或业务往来。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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