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理服务项目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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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G2023-06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项目编号:YNYG2023-0602)

  1.采购条件

  本磋商项目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由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农经(2022)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投资,采购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理服务项目2.2项目编号:YNYG2023-0602

  2.3昆明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实施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20万亩(具体为封山育林20万亩)。

  2.4建设地点:禄劝县。

  2.5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2.6项目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初植验收、管护期验收、移交工作)及管护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7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以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的造林时间为准,即:第一年(2023年)对人工清理枯死木、整地打塘规格、株行距、进场种苗规格、施肥、浇水

  、植苗面积、造林成活率、封山育林等造林质量检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2024年2027年对补植、施肥、浇水、林地管护、造林保存率、封山育林等检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

  2.8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营造林监理规范》(T/CFEA01-

  2023)、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备中国林业建设工程协会颁发的营造林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不需提供。

  3.4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中国林业建设工程协会颁发的营造林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中国林业建设工程协会颁发的营造林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监理员不少于1人,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供应商信誉良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页截图,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截图为准);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等状态;

  (4)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供应商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并将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放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截图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供应商提供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及相关网页截图,开标时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6、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手机:157 1145 2078

  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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