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执行!南海、顺德、高明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最新标准→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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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们注意!

  南海、顺德、高明公办中小学住宿费

  最新标准来了!

  9月起正式执行

  南海区

  日前,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经南海区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修订、调整后的佛山市南海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2023年版),并就实施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了解,以上规定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涉及降低收费标准的,新生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老生按照降低后的标准与原收费标准中较低标准执行。

  顺德区

  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宿舍分类和收费今年9月起将执行新的标准,公办中学收费标准分为四类,其中最高的是一类优质宿舍1100元/学期,最低的为二类标准宿舍650元/学期。公办小学全寄宿学校收费分别是全寄宿1600元/学期、半寄宿550元/学期;半寄宿学校一类480元/学期、二类290元/学期。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财政局发布通知,统一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宿舍分类和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住宿条件和运作成本、顺德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按学生宿舍的住宿条件,分类确定全区公办中小学校的学生宿舍类型和住宿收费标准。

  

  公办中学按照浴室热水直接淋浴来区分优质宿舍和标准宿舍两类,再按照住宿人数细分为一类优质宿舍、二类优质宿舍;一类标准宿舍、二类标准宿舍,拟定收费标准分别是1100元/学期、900元/学期、760元/学期、650元/学期。

  公办小学按照全寄宿学校和半寄宿学校来分类,全寄宿小学主要面向民转公小学和2022年后新建的全寄宿公办小学,有专门宿舍大楼,有空调和独立床位、浴室热水直接淋浴、学生在吃饭睡觉期间有生活老师看管,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和安全保卫,收费分别是全寄宿1600元/学期,半寄宿550元/学期,宿舍超过8人的按比例分摊。

  半寄宿小学一类半寄宿是指有专门宿舍大楼和独立床位的,收费标准为480元/学期;无上述条件则为二类半寄宿,收费标准为290元/学期。

  《通知》指出,住宿费包含学生日常住宿的水、电、安全卫生、物业服务等费用,没有全寄宿的中学参照小学(民转公除外的)半寄宿标准执行,民转公小学半寄宿超过8人间的按小学一类半寄宿标准执行。

  高明区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宿舍分类和收费今年9月起将执行新的标准。高中阶段730元/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分为四类,A类730元/学期,B类555元/学期,C类370元/学期,D类(半宿)500元/学期。

  近日,高明区发布通知,鉴于近年来高明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区内中小学的住宿环境不断改善,因此高明区于2019年制定的公办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求。经研究,现对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明区公办中小学学生住宿费的通知》(明发改价〔2019〕22号)的住宿费类别进行新增。本通知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调整后,高中住宿收费标准不变。但义务教育阶段的住宿收费标准拟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和住宿成本,以及全寄宿和半寄宿,分为4个档次执行。

  其中,A类和D类为新增的两类收费标准。A类主要针对2021年后建成(改扩建)的学校或民转公学校,宿舍配套有空调风扇、冷热水供应、淋浴设备等设施,对比B类多了淋浴设备,对比C类多了空调和淋浴设备。D类是半寄宿,除了配备空调等设施外,学生在吃饭睡觉期间有生活老师看管,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和安全保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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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区财政局、顺德发布、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原标题:《9月起执行!南海、顺德、高明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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