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优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一年一次综合评价评估

栏目:学前教育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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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组织人事报长春讯 (通讯员 吉组轩)为优化提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近年来,吉林省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个报工作一年一次综合评价评估,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凝聚合力。2022年,全省个报查核一致率达97.2%,同比增长近5个百分点。

  建立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政治引领,把党委(党组)及主要领导履行政治责任情况作为首要评价指标,重点看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带头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强化目标导向,从政策培训到组织填报、从查询比对到核实处理,对工作质效进行了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全链条细化,设置了查核一致率、查核办结率、认定处理精准率等8项分指标。增强统筹兼顾效能,设置了评价“五专”保密要求落实情况的支撑保障类指标、评价问题整改情况的审核检查类指标以及评价创新工作情况的特色亮点类指标。通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适度延伸的指标体系,并区分指标权重分别赋予不同分值,细化完善视工作质效对部分指标加减分的办法规则,为量化评价提供了全面系统精准的依据准绳。

  探索动态优化完善机制。根据政策规定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对评价指标设置和赋分权重进行动态调整完善。中央印发有关规定后,及时把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精神、配合做好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常态化管理、工作规范优化提升等情况纳入年度评价指标体系,相应设定具体赋分标准;针对工作基础薄弱的个报前置性审核单位随着工作质效提升的实际情况,及时把前置审核这一分指标项调整出年度评价指标体系。

  实行上下联动分权赋分。坚持日常评价和集中评价相结合,省委组织部对日常了解掌握的工作情况随时记录在案,作为年度集中赋分计分的重要依据。坚持本级自评和上级评价相结合、相印证,对查核一致率、办结率等客观指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评价,先由本地本单位对照赋分办法进行自评赋分,再由省委组织部组建工作专班进行复核确认;对履行政治责任等其他指标,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评价,先由省委组织部综合日常了解等情况统筹赋分,再充分听取各地各单位意见后确认最终赋分。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综合评价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挂钩,作为评价班子、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特别是排名靠前的,同等条件下,领导班子当年度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赋分偏低、问题突出的地方单位,约谈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视情况暂缓或冻结查核工作,对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负责人采取调离或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等刚性措施。综合评价后,第一时间向排名靠后单位“一对一”发送预警提醒函,对排名靠后的地方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全覆盖上门培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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