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幼师“投毒”案7月15日开庭,受害女童家长请求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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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河南焦作一名幼儿园的女教师为报复同事,在加餐的八宝粥内投放亚硝酸钠,造成20多名孩子中毒,1名幼童死亡的悲剧。7月15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这起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案件。

  其中一名受害女童的父亲李先生是当时第一个拨打120救助的人,他告诉记者,当事幼儿园负责人事发后除了到医院问过一句“小孩有没有抢救过来”,之后就再没有出现过。

  幼师粥内投放亚硝酸钠,20多名幼童中毒1人死亡

  一位受害孩子家长收到的焦作中院传票显示,该案将于7月15日上午在该院开庭审理,案由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

  2019年3月27日上午,河南焦作市“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王某趁幼儿园加餐之机,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的八宝粥内,致使中班20多名孩子中毒。同年4月2日,涉事幼儿园被警方查封。

  

  一名受害幼童

  其中中毒最严重的一名幼童,不幸于今年1月28日在重症监护室离世。媒体报道,最新尸检鉴定认定这个孩子的死亡是亚硝酸钠中毒导致。

  记者了解到,除了这名去世幼童的家长准备单独提出民事诉讼外,其余受害孩子的家长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家长回忆:赶到时女儿已昏迷,嘴唇发黑

  7月14日,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名受害孩子的父亲李先生。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女儿正上中班,只有5岁。孩子目前身体状况基本恢复正常,但在刚出院的两三个月内,孩子体制很差,经常感冒。

  说起去年3月27日上午发生的那一幕,李先生仍然心有余悸。

  李先生告诉记者,那天突然接到幼儿园的电话,告诉他女儿吃过早餐后突然就吐了,晕倒了,要他赶紧带到医院去看看。李先生不敢怠慢,赶紧骑上电动车往幼儿园赶,但此时他还觉得孩子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一名幼童在医院治疗

  几分钟后,李先生赶到幼儿园,眼前的情景让他明白问题远比想象的严重。他看到女儿已经昏迷,被一个老师抱在怀里。李先生说,幼儿园老师告诉他给孩子吃了八宝粥,里面的豆子放了好几天可能过期了,又说也有可能是因为女儿对豆子过敏。

  “但女儿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过敏”,更让李先生觉得严重的是,他看到女儿嘴唇发黑,觉得是中毒了。

  事发后园方问过一句话后就没再出现过

  但直到此时,幼儿园方面仍没有拨打120。李先生第一个拨打120救助。

  “当时整个人都懵了,接到孩子没多久她就开始翻白眼,脚和手开始抽搐,喊她一直没有反应!”李先生说自己当时的心情没法形容,也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在路边焦急地等待120急救车。在周围路人的提醒下,他跑到路边拦下一辆私家车,把女儿送到医院。

  

  涉事幼儿园

  据了解,“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由一对夫妻所有,直至事发,一直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

  李先生告诉记者,出事后,园长只是到医院看了一下,问了一句“小孩有没有抢救过来”,然后对他说,“不要担心,都交给政府了。”此后,园长就再没有出现过,也没有收到对方的电话或消息。

  “投毒”原因:与同事产生矛盾后报复

  记者了解到,“投毒”教师王某今年35岁左右,长期从事幼教工作,在该幼儿园工作也已有七八年。媒体曾报道,王某有一个儿子,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本人平时比较安静,不爱说话。

  那么,是什么原因令其将毒手伸向无辜的孩子们呢?

  李先生提供的一份起诉材料显示,事发前一天,教小班的王某因学生管理问题与幼儿园中班老师产生矛盾,后发现该老师到园长处告状,遂对其产生不满,即决定在中班学生的加餐里投放亚硝酸钠进行报复。而作案用的亚硝酸钠,是她一个月前在网店购买的。

  家长愤怒,小孩跟你有什么仇?

  记者看到,在李先生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明确请求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责任。

  此外,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7万余元。同时,要求判令园长夫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李先生表示,这一索赔金额是和律师商量后确定的,其他孩子的索赔标准也基本一样。

  因为女儿刚到这家幼儿园才几个月,而且和“投毒”教师王某不在一个年级,所以李先生并不认识她。这令他感到愤怒:“女儿长这么大,我连一个手指头都舍不得碰她!我跟你有什么仇,小孩跟你有什么仇?竟下此毒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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