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沧州中小学寒假时间定了!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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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开发区社发局,市直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2022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安排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除高三年级外寒假 2022年1月21日(腊月十九)放假,高三年级 1 月 26 日(腊月二十四)放假,2月28日(正月二十八)起开学返校上课。放假、开学时,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错时错峰安排学生离校或返校。如因疫情等因素需要调整放假安排,另行部署。

  二、规范布置寒假作业

  各学校要落实好中央“双减”、教育部“五项管理”政策规定,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用好手机、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加强寒假期间作业管理,将体育、美育、劳动一并纳入寒假作业内容;要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要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前,学校教研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全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沧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项严禁(试行)》要求,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值班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教育学生注意防雾霾、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食堂、财务室、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发生脱岗漏岗现象,保证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值班电话:3170781。

  四、严禁寒假期间补课

  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寒假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寒假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一律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线下到校补课,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到校开展任何集体活动,实行净校管理;一律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五、做好寒假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假期期间师生的流动管理,劝阻师生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好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护工作;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坚持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放假后、开学前,各学校均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寒假和下学期的工作安排部署及寒假后的取暖工作,确保各项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沧州市教育局网站

  原标题:《刚刚发布!沧州中小学寒假时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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