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符合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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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其中明确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老字号传统工艺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知指出,为加强老字号文物保护利用,深化老字号文物历史研究,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充分发挥老字号文物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及时进行文物认定和定级,提升老字号文物保护级别。

  通知要求,将拥有重要价值文物的老字号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经营场所原址依法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支持对老字号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开设陈列馆、体验馆等,保持和提升老字号品牌形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转让、抵押、改变用途等行为,应符合《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

  此外,加强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工艺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承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支持老字号传承人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

  同时,引导老字号传统工艺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提高手工价值,培育大国工匠。鼓励保护成效明显、研发设计能力出众、人才优势突出、带动能力显著的老字号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通知还指出,推动老字号题材博物馆建设,支持拥有丰富品牌历史和文物遗存的老字号企业兴办博物馆,依法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博物馆开展定级,鼓励老字号博物馆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推进“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建设,运用数字化技术保存展示老字号发展史料,以电子化方式集中展示相关丛书、画册、视频,展示老字号形象,讲好老字号故事。

  鼓励依托传统街区、古建筑群探索建设老字号博物馆集群,反映中华商业文明,呈现地域民俗风情。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商业街、步行街吸引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驻,促进抱团发展。引导老字号在旅游景区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结合景区特点开发富含文化特色、匠心技艺的旅游产品。鼓励老字号企业建设文化教育基地、特色旅游基地,拓展人文旅游、研学体验等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集聚区、博物馆纳入城乡旅游规划和旅游线路开展统筹规划,深度开发、重点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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