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研考,今起可申请借考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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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研考在即,近日,多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借考相关事项。公告中对借考考生条件,均指出为当前仍滞留在省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而对于已在省内但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市的考生,山西、辽宁发布的公告显示:“山西省省内不安排跨市借考”“省域内各市不安排跨地区借考”。安徽、江苏等地借考公告则提醒考生请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地,以免耽误考试。临近考前,如确因疫情管控不能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及时与报考点联系,经核实后,将协调就地安排在特殊考场参加考试。不同省份要求不同,各位考生一定要认真查看通知内容。

  与此同时,部分通知提醒考生,务必坚持每天健康上报打卡等。

  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公告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做好2023年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有关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现将在我省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申请借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考考生条件

  在我省报名(考生的报考点代码以14开头)当前仍滞留在山西省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

  二、借考程序

  1. 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4.考生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已身在我省的不安排跨省借考;山西省省内不安排跨市借考;

  2.考生跨省借考申请通过后,由借考省份统筹安排考位,考生须服从借考安排。考生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我省原考位安排即被取消,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

  3.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向原报考点咨询。

  4.拟在我省借考的外省考生,请按原报考点所在省考试机构相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借考申请。5.因漏填、错填或填写虚假借考登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

  

  安徽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4日至26日如期举行。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我省报考点考生借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前尚未返回省内的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省份审核通过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协调安排跨省借考事宜。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将由借考省考试机构安排后续考试事项,考生原在我省的考位安排将被取消,请考生慎重考虑。

  二、目前已在省内但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市考生:请密切关注“两地”(目前所在地和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地,以免耽误考试。临近考前,如确因疫情管控不能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及时与报考点联系,经核实后,省考试院将协调就地安排在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三、畅通联系渠道。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查看省考试院和报考点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7日

  

  近日,教育部对研考借考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为确保北京市2023年研考如期安全顺利进行,目前仍在京外的北京市考生应尽早返京备考,对于返京参加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以及在京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考生,可提交借考申请,现将借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已身在外省(市),当前仍滞留在京外且返回北京确有困难的考生,可申请所在省(市)借考;

  2.在京需跨校参加考试且就读学校是报考点的在校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二学位考生和在校研究生等),须申请在其就读学校报考点借考;

  3.对于艺术类考生的借考申请,请先联系原报考点,在征得报考点同意后,方可提交借考申请。

  二、申请程序

  1.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考生填写借考申请时,请详细填写当前位置(省、市、县)、借考意向地点(省、市)等,信息须准确无误。

  2.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须服从借考省份组织安排。

  2.在京跨校参加考试、就读学校是报考点的在校生填报借考申请时,进入北京市省内借考申请登记,“借考意向地”选择北京市,并在“申请借考理由”处填写“某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二学位在校生/在校研究生)”,经审核通过后安排在就读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未提交借考申请的考生,由全市统筹安排考点考场。

  3.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原报考点咨询。

  4.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北京考试研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对于目前仍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提前安排好行程,尽早返回考试地点备考。

  

  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为优化考生服务,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需跨省借考的考生,须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借考申请审核通过后,借考事宜由借考省统筹安555电影网排。

  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请考生慎重考虑。

  二、对身处省内非报考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原则上不安排借考,建议合理安排行程,尽早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临考前,如确因疫情管控不能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及时与报考点联系,省教育考试院核实后,将协调就地安排在隔离点或救治医院参加考试。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

  

  河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借考工作温馨提醒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现将我省研考借考事宜提醒如下:

  1.借考对象: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当前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不在本次申请借考范围。

  2.申请时间:12月8日上午8时至12月10日上午8时。

  3.申请办法: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借考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4.注意事项:(1)申请在外省借考的我省考生,由拟借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安排。申请在我省借考的外省考生,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安排,如拟借考地因考位紧张无法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在拟借考地以外的考点。

  (2)省内异地借考由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借考。各地将努力安排好借考工作,服务好借考考生;申请借考考生也要积极配合,务必于12月8日起坚持每天使用“健康上报”APP打卡。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根据APP打卡情况,综合考虑当地考位数量、办考条件、考点设置、赴考路途距离等因素,审核考生借考申请,最终确定是否同意借考。如确因办考资源有限,考位紧张,将优先保障最困难、最需要的申请借考考生。

  (3)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无法再次变更,请考生慎重提交借考申请。

  (4)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研招网查询借考申请审核结果。未通过借考审核的考生仍需到原报考点参加考试。如有疑问,考生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原报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的公告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考生借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考考生条件

  1.已选择辽宁省报考点(报名号为21开头)并已完成网上确认;

  2.当前仍滞留在外省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

  3.拟在辽宁省以外省份借考。

  二、 借考程序

  1.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

  2.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三、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须服从借考省份组织安排;

  2.考生已身在报考点所在省份的,不安排跨省借考;我省域内各市不安排跨地区借考;

  3.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原报考点咨询;

  4.拟在我省借考的考生,请按照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和安排进行借考申请。

  四、 其他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对于目前仍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提前安排好行程,尽早返回考试地点备考。

  

  黑龙江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回应考生关切,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考生借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当前仍滞留在省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省招生考试院将协调相关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二、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选择跨省借考。借考申请一旦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变更。请滞留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借考申请,逾期不再办理借考事宜。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申请借考成功、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务必在新考点所在地备考,考点将不再更改。

  三、在黑龙江报考点报考,且目前在黑龙江省内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时间,尽早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

  四、我省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大兴安岭五个地市未设研考考点,不能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五、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官微以及各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密切关注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认真备考。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综合整理自各省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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