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黄江一小学招聘正副校长各1名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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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公平、均衡、优质、特色”发展战略,积极履行教育职责,推动黄江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镇有关招聘人才规定,东莞市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黄江镇第一小学正副校长各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4)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端正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勤奋敬业、治学严谨、公正廉洁、为人师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岗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专业素养,理念先进,信息化素养高,经验丰富,敢于创新,成效显著,执行力强。具有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在驾驭全局、抓改革、促发展、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能力突出。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获得全国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优先。

  (3)校长应具有3年以上市一级小学的副校长或3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或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的任职经历;副校长应具有3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或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的任职经历。

  (4)获得过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名(优秀)校长称号(或相当称号)。

  (5)正校长年龄在50岁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副校长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相关要求应该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下午6:00。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黄江镇2022年选聘黄江镇第一小学正副校长报名表》(见附件)。连同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打包发至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邮箱1141156989@qq.com,邮件主题注明“黄江第一小学正副校长报名表(姓名:XXX)”。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的《黄江镇2022年选聘黄江镇第一小学正副校长报名表》﹔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校长任职文件及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6)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7)工作业绩报告、教学成果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第1项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扫描文件,2-7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2、相关要求:

  (1)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的各项材料,材料不完整,则不予审核。

  (2)所提交的岗位条件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负责不予审核。

  (3)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

  (4)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

  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报名截止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在报名结束后5天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情况,并将结果在黄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综合考评前进行。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对选聘人员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研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分为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面试和办学治校演说3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

  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主要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成果、本人教学成果等进行评分。教育教学管理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用个人陈述及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成绩当场公布,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进入办学治校演说环节。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办学治校演说环节人员。

  (三)办学治校演说

  办学治校演说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及实际管理能力,时间为30分钟。办学治校演说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计算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其中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办学治校演说成绩占30%。计算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通过综合考评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组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考评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对综合考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黄江教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履行任命程序。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六、薪资待遇

  聘用后试用合格,按教育特殊人才引进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正式聘用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拥有省级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名校长)、20万元(特级教师)、15万元(学科带头人)。拥有地市级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名校长)、15万元(特级教师)、10万元(学科带头人)。

  七、考核管理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黄江镇党建工作办、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任期三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其校长职务,另行安排。首任任期结束,经考核通过后可予续聘。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选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要求移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有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报名咨询电话:0769—83363970

  联系人:袁淦波

  东莞市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8月5日

  【来源】东莞市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

  【作者】 蔡子航 韦基礼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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