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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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幼儿园事件频出,网上报道了典型案件有:上海携程亲子幼儿园老师殴打孩子、强喂幼儿芥末疑似物的报道和视频才刚刚撤架不久,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又惊爆网络、更强力地冲击家长们的心理防线:注射药物、喂食药片、集体猥亵幼儿等……虽然最终官方调查只确认某位老师针扎幼儿属实,但却引起所有家长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幼儿今天是祖国花朵,明天是祖国栋梁,家长们繁忙工作以及教育不专业,不得不把孩子们送到幼儿园的情形下,改变幼儿园教育现状,杜绝各类或严重或轻微的伤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势在必行。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卡罗尔.贝拉米说:“0-3岁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应该把早期儿童教育放在最优先考虑的位置,并在法律、政策、项目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重视。”随着中国日益与国际接轨,中国政府和公众也越来越重视早期教育了。

在“教育消费升级”“城镇化”“80/90父母”“4+2+1之家庭结构”“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社会整体对0~6岁学前教育市场的需求急速增加,教育低龄化的趋势也越发明显,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需求也从一般性的“养育看护”“游戏娱乐”向更加系统全面的“亲子教育”“专业早教”过渡,同时也更加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的高质量成长。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普及率要达到85%;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扶持和资助企事业单位办园”,“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也为扶持和奖励民办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欠缺专门法律对幼儿园教育予以权威、统一规范。依《教育法》,我国教育体系包括幼儿园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初、中等教育对应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法》,而幼儿园教育只有国家教育委员颁发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条例》等部委规章,没有全国性法律规范。规范层级不高且零散,缺乏权威性和统一性,导致幼儿园教育地位低下、幼儿园管理混乱、监督效力低下、问题难治,对虐童责任者因缺乏法律规定而很难严惩。

另外,我国公办幼儿园稀缺,无法适应适龄幼儿数量增长态势,为解决幼儿教育资源紧缺问题,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幼儿教育领域,民办幼儿园大量增生,特别是2015年“二胎”的政策实施以来,民办幼儿园数量更持续猛增。一方面,我国幼儿园教育长期缺乏权威、统一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的增长迅猛,导致主管行政部门无力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有效的引导、管理和监督,加之民办幼儿园自负盈亏的模式,民间资本的“商业性”、“逐利性”被激化、放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管理者为追求更多盈利,更重视幼儿园场地、设施、外在形象等硬件实力,以收取高额学费,但在师资引进、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等软实力环节却缺少应有的投入和重视,幼儿园的核心目的“教育”被严重疏忽,这致使民办幼儿园作为幼儿教育的专业领地,却并不专业,这也是为什么虐童事件都出现在民办幼儿园的原因所在。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幼儿教育现状分析显示出了一些问题,但是国家对幼儿教育行业支持政策还是不断加码的,未来我国幼儿教育行业前景值得期待。

孩子在幼儿教育时期能否健康地成长和发展已成为决定家庭生活是否和谐幸福、影响家庭生活质量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家庭又是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每一个幼儿都连接着一个或几个家庭,因此学前教育牵动了全社会,在许多国家成为政府关心国民的窗口。学前教育及其质量对家庭生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等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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