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生遭老师殴打缝16针,校长,涉事教师已解聘:影响学校评级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2-12-03
手机版

  【#陕西15岁男生遭老师殴打缝16针# 校长:涉事教师已解聘】据@沸点视频 报道:近日,陕西榆林。绥德县远竹中学初三学生小耿上课没认真听讲,被物理老师用拳头在胸部和脸上击打,导致眼镜被打碎,脸部受伤缝合16针。孩子父亲耿先生表示物理老师之前也打过其他学生,但是不算严重,学校虽然说会处理这件事,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个说法。11日,远竹中学李校长回应称,目前警方介入处理,涉事教师已解聘。这话说的,就和学校一点关系没有一样,孩子父亲耿先生表示物理老师之前也打过其他学生,但是不算严重,学校虽然说会处理这件事,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个说法。

  原因分析,老师这种职业有编制的话很难开除,这给了老师犯罪的肆无忌惮的理由 而学校和老师是长期的关系,学校和学生是短期合作的关系,所以一般老师和学生冲突,一般学校会偏向老师,帮助老师解决问题 ,众所周知,校园里的犯罪很难上升刑事,因为刑事案影响学校评级,影响学校的前途。师生间,学生间的犯罪有时会因为学校的问题从刑事变成私下和解,所以学校里出现受害者很难得到帮助的情况。

  

  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来讲讲我中学时,真实的故事与经历。 初中时,班上同学的家长送给老师一根“教鞭”,那是一根黑色硬硬的细长教鞭/棍,老师经常用它惩罚不听话或者违纪的学生。 在那个年纪,处于调皮捣蛋的心理,也处于最初对法律萌生出的兴趣,我买了本红皮的《宪法》法条,和一本《义务教育法》法条,闲的时候喜欢翻翻,找自己学校的违法之处……

  这样的行为,在同龄的同学,看来有些另类,当然也少不了偶尔被嘲讽…… 有一天,上“政治”课,准确说叫思想品德课,老师拿着教鞭一边维持秩序,一边讲着课堂知识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抖了个机灵,拿出义务教育法向旁边同学说,你看,法律规定老师不可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甚至还写了要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做出侮辱人格的行为…… 本来只是,开个玩笑,抖个机灵,结果身旁的同学,拿着这个法条就去跟老师理论,老师尴尬地笑笑说,法律归法律,课堂归课堂……我后来跟同学嘲讽说,你看,教法律的老师,都不遵守,也看不起法律。

  算算,这段经历发生在至少九年以前,懵懂时期中,那些调皮捣蛋的经历,让我对法律,对教育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今天走在做律师的路上,依然不忘读法律的初心。 我不想去评论学生听不听话,难不难管之类的说辞,倘若九年多前,老师面对这个调皮捣蛋学生的质疑,肯放下教鞭,给学生上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我相信学生对口中所背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有一个深刻而难忘的印象,出了校门,也会对法律有所敬畏。 但是当教法律的老师,都讲出法律归法律,课堂归课堂的时候,法律也就成了,同学们课下嘲讽的对象。

  

  那这是学生的悲哀,老师的悲哀,还是法律的悲哀? 我又一次想起,大学时读过的那本书——《学校法学:案例与观念》,书中作者的祖父是一位德国人,一位经历过纳粹时期,由于并不屈服于纳粹的统治而被送往集中营,最终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此书的作者在叙述这段历史时这样写道, “祖父的形象使我深深敬畏法治,懂得生活于法治之下的重要意义。每一位教育者都应该将这样的观念传授给学生,以此为目的。我真诚地希望,本书能够对教育者们追求这一目的有所裨益。” 希望,有一天,我们的教育者也能够铭记这样的理念——“深深敬畏法治,懂得生活于法治之下的重要意义。”

  所以班级往往呈现一种半自治型社会形态,并有自己一套生态系统。而班主任老师往往不是这个班级的绝对权威,而在整个班级中,其实存在一个多元权威下的代理人制度。 而教室作为一个小社会。他一般分为如下几个阶层:

  第一个阶层,好学生阶层,这个阶层的学生都忙着拼期末考试排名。他们关心的只有学习成绩。老师对他们很放心,基本不管他们的事。教师的主要目的是针对他们当下学习中的问题进行疑难解答,以及排除差等生和中等生对他们可能的干扰,帮助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个阶层,中等生阶层,这个阶层属于学习成绩上不上不下,他们关心学习,同时也比较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班长或体育委员一般多出自于这个阶层,他们的目的是在老师不在的时候,维持班集体秩序,以及协调老师组织集体活动。

  第三个阶层,流氓阶层,这个阶层有一个小团体,这个小团体的首领,被称为“大哥”。他带领着这个班上的所有小混混,一般位于教室后排。他跟老师存在一个默契,就是老师不干扰这帮小混混。小混混不干扰老师的课堂秩序。 这是双方共同达成的默契。“大哥”和“班长”实质上都是老师在班级的代理人,都是负责帮助老师维持班级的整体秩序。同时,班长因为是学生民主选出来的,大哥在差等生中因为具有高人气威望,所以老师又不能对他们过于苛刻地进行严格控制,而必须加以笼络。 第四个阶层,贱民群体。

  这一阶层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数量多为三四人。他们既不属于班长这一派,也不属于小混混这一派。这种人性格不开朗,比较内闭,同时成绩也不好,又老实,因此很容易被人欺负。贱民阶层要想受到保护,最简便的办法是提高成绩,上升到第一阶层,这样他就可以获得老师的直接保护。但是这并不容易。而且贱民阶层即使脱离贱籍,也会有其他人替代这一位置。 为什么会产生班级贱民阶层,我觉得这是因为,老师在能力上不能完全控制班级秩序,所以必须要使用代理人来保证整个秩序的稳定。他就必须要和代理人进行交易。

  

  而贱民就是老师和代理人之间的交易品。贱民可以在老师眼皮子地下被欺负,以此来换取班长和大哥对教师权威的支持。而班长派和大哥派之间,可以通过欺负贱民而获得达成一致的基础共识,以维持双方阵营的平衡和供大家在不干扰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暴力发泄。所以贱民又是代理人和其代理群体之间的交易。这使得在班长眼里,贱民是不能融入班级集体生活的异类。而在大哥眼里,贱民又是跟他们不同的老实学生。

  通过讨伐和漠视异类,双方即共生又区隔。除此之外,个别老师也往往会对贱民进行杀鸡儆猴(因为他不敢碰混混),以此来巩固权威,并同时收获群体好感,与其它人拉成一片。而贱民阶层往往是校园暴力和老师暴力的双重受害者。 而由此,校园暴力本身就构成班级秩序稳定的不可或缺的一环,是教师权威的一体两面。

  举报/反馈

上一篇:为什么犹太家庭教育出的孩子,不是富豪就是科学家?原因就在这
下一篇:安全与教育并重 健康与成长同行 辰溪县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最近更新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