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霞山区学校学生转学仅这3天接受申请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2-12-05
手机版

  为规范我区学校学籍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转学申请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12日,共3天。

  二、受理转学申请地点

  实际居住地(户籍)对口学区学校。

  三、转学条件

  春季为学校学年度中段,原则上区内学校(含民办学校)之间不进行办理转学插班工作。我区学校之间申请转学插班工作统一安排在每年秋季7-8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的通知为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接收转学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实际居住地对口学区公办学校申请转学。如对口学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家长可向对口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再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1.学生具有学区户籍,同时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房地产权证的。

  2.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符合有关优待政策(含高层次人才引进优待政策等)。

  3.年级平均班额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学区内房地产权证权属人的子女申请转学。

  四、证明材料

  学生须向拟转入学校提供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证或居住类不动产权证。

  2.随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到霞山区的,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调令或工作单位证明,其中法定监护人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提供《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和《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3.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

  4.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

  五、转学流程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及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学校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进行初审(上交材料要注明“与原件相符”,且经办人签名,盖学校公章)。并要求家长填写申请办理转学《承诺书》(详见附件4)。初审合格的,学校将拟接收的学生信息录入《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转入学生登记表》(详见附件3),于2020年1月19日前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yjjygzdn@163.com。校区转学事项由校区初审,送总校复核盖章后一起上报。

  3.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转入学校将转学申请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到电子学籍系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区教育局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应将学生转学有关证明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六、工作要求

  1.中小学生转学取消转出学校、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保留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和转入(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电子审核环节。

  2.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转学要求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学的,任何学校不得阻止。

  3.转入学生须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安排学生入读。

  4.学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要将转学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在学校门前公示,做好转学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咨询工作,确保全区转学工作顺利进行。

  6.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如果对口学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可由学校审核和登记,经区教育局同意,统筹到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7.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办理转学。

  七、其它学段的学生转学办理

  普通高中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入有空余学位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接收转学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或房产居住地对口招生区域有空余学位的同等级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申请转学。

  1.本市其它县(市、区)学生随家庭迁入我区户籍和住所。

  2.本区户籍学生从区外转回原籍。

  3.区外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到我区居住,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房地产权证。其中从外省转入的,须具有我省户籍。

  4.随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包括人才引进等)。

  5.符合有关优待政策。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严格按照《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湛教〔2017〕67号)和《霞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湛霞教教〔2018〕66号)要求执行,各高中学校应严格把关,规范转学管理,按文件要求审核学生转学申请,2020年1月19日前将初审合格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逾期不予受理。

  

上一篇:喜迎二十大 争做新时代东城好队员
下一篇:上课时连扇学生多个耳光 西安一小学教师被停职

最近更新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