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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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习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充分展示当代中职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被评选的学生及班集体须是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班集体,其中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是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优秀实习生须是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1.省级评选名额分配:依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市州2019年在校生人数,按照全日制中职在校生万分之五、万分之二、万分之二的比例分配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按照全日制中职应届毕业生的万分之五的比例分配省级优秀实习生的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2)。

  2.市州推荐名额要求:市州教育(体)局要以我厅分配的推荐名额为基数,按照不低于基数3倍的要求评选市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在此基础上按优中选优原则向我厅等额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

  四、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程序:(1)制定评选方案。根据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政策,制定评选推荐方案。(2)相关政策公开。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我厅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等各类先进典型的条件及相关规定。(3)确定推荐人选。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类先进典型的推荐人选,经师生代表集体评议、学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推荐人选。(4)公示推荐人选。各校确定的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5)上报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将推荐人选排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州教育(体)局。

  2.市州评选程序:(1)集体评议。各市州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职成、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的评审小组,对所辖中职学校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和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拟向我厅推荐的人选。(2)复核复查。市州评审小组对经集体评议后所产生的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复查。(3)公示人选。市州教育(体)局将拟向我厅推荐的人选名单在本地教育政务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4)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州评审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签字,加盖市州教育(体)局公章后,按名额排序推荐上报。

  3.省级评选程序:(1)资格核查。我厅对照评选条件,对市州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查。(2)集体审议。我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各市州推荐情况和推荐人选进行集体审议。(3)公示公开。审议确定的省级三好学生等先进典型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

  五、奖励办法

  1.省教育厅将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实习生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相关审批表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作为推荐评审中职国家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2.省教育厅将对评选出的省级先进班集体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状,对所在班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

  六、宣传推介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大本次表彰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完善“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感染教育中职学生”的工作机制。

  1.抓实校内宣传。省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校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榜(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2.加强校外宣传。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中职招生宣传等活动,通过媒体报道、送表彰上门、送荣誉到生源学校等方式,增强学生荣誉感,扩大学校影响力,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3.注重网络宣传。各地各校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立宣传专栏,采用新闻、专访、视频、图片展、宣传片、微电影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本地本校先进学生典型的事迹,反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上传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七、有关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模范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作为评优推荐首要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严把关,加强监督,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凡有直系亲属被推荐为候选人的须回避评选工作。对公示有异议的,各级必须及时复核复查。涉及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市州教育(体)局要按照公正、公开、高效的要求,统筹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并向我厅报送以下材料:(1)形成正式公文的推荐报告1份。(2)加盖各级单位公章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3)加盖各级单位公章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优秀班集体审批表,一式两份。(4)学习成绩排名在本校本专业年级未进入5%、但达到前30%以内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我厅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材料报送信息不全或表格填写不符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对逾期未报评选推荐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评选表彰、典型宣传等工作:5月25日前,各中职学校完成政策宣传、评选推荐工作;6月5日前,完成市州评选推荐及材料报送工作;6月底前,完成获奖学生和班级校内张榜宣传及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联系人:陈胜波,王宇;联系电话:0731-84723764;电子邮箱:hnzcc908@163.com。

   

  附件: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2.2019-2020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3.市州教育(体)局推荐报告(模板)

  4.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5.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6.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实习生申报审批表

  7.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审批表

  8.2019-2020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9.2019-2020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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