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等:组织中小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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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各校要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就近分期分批到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天文馆、科技园、动植物园、农业示范园、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探究式科普教育实践活动。”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在发布《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如此强调。

  

  《通知》指出了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的五项主要工作:一是引进科普资源到校开展课后服务;二是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三是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四是发挥科协组织在规范校外培训中的作用;五是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

  青少年科技教育

  根据《中国科协2020年度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各级科协和两级学会举办青少年科普宣讲活动60288场次。

  青少年科普宣讲活动受众人数4.2亿人次。

  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5785项,参加竞赛的青少年2625.6万人次,获奖人数130.9万人次。

  举办青少年科学营957次,参加人数10.8万人次。

  编印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料3187种,印数743.6万册。

  举办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和培训35270场次,参加培训人数9900.0万人次。

  通过中学生英才计划培养学生5.2万人。

  

  (图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进行时

  为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基层科普工作模式和样板,提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12月3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2025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通知》,对申报对象、申报程序、材料提交要求等做了具体说明。

  申报对象如下:

  凡经过国家合法登记、具备一定规模的风景园林单位,愿意并服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的管理与指导,均可申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普教育基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应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申报条件包括:

  (1)愿意服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指导和相应管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拥有开展风景园林科普活动的专兼职人员队伍;

  (4)拥有开展科普活动的专门场地、场所;

  (5)能够为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在2019-2021年间,主动承担过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普活动2次以上的单位,可优先认定。经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推荐为中国科协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自然成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普教育基地。

  了解“2022-2025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的详细办法可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官网查看。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单位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到学会邮箱或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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