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一地中小学划片、招生详情公布!很全面!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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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学生家长注意了!陵川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划片、登记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户房结合、唯一确定原则。

  4.已撤销初中学校的乡镇小学毕业生指定就读原则。

  5.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

  【招生对象】

  (一)小学段

  所有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

  (二)初中段

  2023年所有本县户籍和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划片范围

  县城幼儿园

  【 按户籍划片 】

  1. 城北幼儿园:城北社区。

  2. 城东中心幼儿园:城东社区。

  3. 城南中心幼儿园:城南社区、刘槲自然村。

  4. 城内幼儿园:梅园街以南城内社区。

  5.城西幼儿园:城西社区、岭常村(刘槲自然村除外)、梅园街以北城内社区、炉家村、河头村、河头庄村、赵漳水村、牛家川村、簸箕掌村、南坪村。

  6.仕林苑小学附属幼儿班:仕林苑社区。

  7.仕图苑幼儿园:仕图苑社区。

  8.沙上头幼儿园:沙上头村、大泊池村、寨则村、西龙门村、东毕村、大会村。

  【按购房、建房划片】

  1.机关幼儿园

  玉龙湾小区、怡枫苑小区、盘龙观邸小区及附近居民户。

  2.城北幼儿园

  ①崇安东街、崇安西街(法院至旧汽车站)以北。

  ②崇西北路(旧汽车站至陵川县妇幼保健医院)以东。

  ③苇池河巷(陵川县抗旱服务队院东、院北)以东、以北。

  3.城东中心幼儿园

  ①黄围街(老年公寓至云雁路)以北。

  ②云雁路以东。

  ③鑫川巷、虹桥巷(含鑫川巷、虹桥巷)以西。

  ④前进巷(鸿生上城东墙外)以东。

  ⑤开云街(前进巷至东坪巷(崇文镇国土所))以南。

  ⑥东坪巷以西。

  ⑦鸿雁街(云雁路至街心公园)以北。

  ⑧康复路(街心公园至华丽港)以东。

  4.城内幼儿园

  ①鸿雁街(云雁路至街心公园)以南。

  ②康复路(街心公园)以西。

  ③梅园街(街心公园至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恒生家电对面>)以南。

  ④古陵路(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至丽枫苑)以东。

  ⑤黄围街(丽枫苑至云雁路)以北。

  5.城南中心幼儿园

  ①古陵路三碑巷至黄围西街起点(“悦生活生活广场”十字红绿灯)以西。

  ②三碑巷、观日巷、铭仁汽车家园以南。

  6.城西幼儿园

  ①三碑巷、观日巷、铭仁汽车家园以北。

  ②古陵路(百佳超市至恒生家电)以西。

  ③梅园街(陵川宾馆至工商银行)以北。

  ④崇安东街、崇安西街(法院至旧汽车站)以南。

  ⑤康复路(陵川宾馆至华丽港)以西。

  ⑥崇西北路(旧汽车站至陵川县妇幼保健医院)以西。

  ⑦苇池河巷(陵川县抗旱服务队院西)以西。

  7.仕林苑幼儿园

  ①东坪巷以东。

  ②开云街前进巷(鸿生上城东墙外)至东坪巷(崇文镇国土所)以北。

  ③前进巷(鸿生上城东墙外)以西。

  8.仕图苑幼儿园

  鑫川巷、虹桥巷(不含鑫川巷、虹桥巷)以东。

  9.沙上头幼儿园

  黄围街(老年公寓至陵川县地税局)以南。

  小 学

  【按户籍划片】

  1.实验小学:城北社区。

  2.城东明德小学:城东社区。

  3.城南友谊小学:城南社区、刘槲自然村。

  4.城内小学:梅园街以南城内社区。

  5.城内寄宿制小学:梅园街以北城内社区、炉家村、河头村、河头庄村、赵漳水村、牛家川村、簸箕掌村、南坪村。

  6.城西明德小学:城西社区、岭常村(刘槲自然村除外)。

  7.仕林苑小学:仕林苑社区。

  8.仕图苑明德小学:仕图苑社区。

  9.沙上头寄宿制小学:沙上头村、大泊池村、寨则村、西龙门村、东毕村、大会村。

  【按购房、建房划片】

  1.实验小学

  ①崇安东街、崇安西街(法院至旧汽车站)以北。

  ②崇西北路(旧汽车站至陵川县妇幼保健医院)以东。

  ③苇池河巷(陵川县抗旱服务队院东、院北)以东、以北。

  2.城东明德小学

  ①黄围街(老年公寓至云雁路)以北。

  ②云雁路以东。

  ③鑫川巷、虹桥巷(含鑫川巷、虹桥巷)以西。

  ④前进巷(鸿生上城东墙外)以东。

  ⑤开云街(前进巷至东坪巷<崇文镇国土所>)以南。

  ⑥东坪巷以西。

  ⑦鸿雁街(云雁路至街心公园)以北。

  ⑧康复路(街心公园至华丽港)以东。

  3.城内小学

  ①鸿雁街(云雁路至街心公园)以南。

  ②康复路(街心公园)以西。

  ③梅园街(街心公园至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恒生家电对面>)以南。

  ④古陵路(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至丽枫苑)以东。

  ⑤黄围街(丽枫苑至云雁路)以北。

  4.城南友谊小学

  ①古陵路(三碑巷至盘龙官邸)以西。

  ②三碑巷、观日巷、铭仁汽车家园以南。

  5.城内寄宿制小学

  ①梅园街(陵川宾馆至工商银行)以北。

  ②崇安东街、崇安西街(法院至旧汽车站)以南。

  ③康复路(陵川宾馆至华丽港)以西。

  ④崇西北路(旧汽车站至陵川县妇幼保健医院)以西。

  ⑤苇池河巷(陵川县抗旱服务队院西)以西。

  ⑥龙门北巷以东。

  ⑦龙门北巷(平安里直通环城路以北)以北。

  6.城西明德小学

  ①三碑巷、观日巷、铭仁汽车家园以北。

  ②古陵路(百佳超市至恒生家电)以西。

  ③龙门北巷以西。

  ④龙门北巷(平安里直通环城路以南)以南。

  7.仕林苑小学

  ①东坪巷以东。

  ②开云街(前进巷(鸿生上城东墙外)至东坪巷(崇文镇国土所)以北。

  ③前进巷(鸿生上城东墙外)以西。

  8.仕图苑明德小学

  鑫川巷、虹桥巷(不含鑫川巷、虹桥巷)以东。

  9.沙上头寄宿制小学

  黄围街(老年公寓至陵川县地税局)以南。

  初 中

  1.陵川二中

  ①户籍属城北,城西和城内(住址在县标-梅园西街-文化街-康复路环线以北)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包括梅园西街靠路南住户。

  ②户籍属崇文镇小召、东坡、红马背、安阳、簸箕掌、尧庄、炉家、赵漳水、南坪行政村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2.陵川三中

  ①户籍属城南,城西和城内(住址在梅园西街-古陵路-南岭路-沙上头口环线以南)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包括太行山水以西小区。

  ②户籍属崇文镇岭常、南川、后川、牛家川、张家庄、锣鼓掌、汤庄、河头、河头庄、北四渠、郭家川、甘井掌、石头、南四渠、西沟行政村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③户籍属潞城镇、夺火乡、马圪当乡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3.棋源中学

  ①户籍属城东,城西和城内(住址在康复路-文化街-古陵路-南岭路-沙上头口环线以东)、仕林苑、仕图苑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包括丽枫苑二期小区以东。

  ②户籍属崇文镇沙上头、大泊池、西龙门、大会、东毕、寨则、石字岭、吴水、龙泉、王早岭、井郊、冶子、张庄、神山头、蔚寨、南窑、曹庄、花落、七峪、东谷、井坡、李庄、南垛、营里行政村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③户籍属原秦家庄乡、古郊乡、六泉乡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4.礼义镇中、附城镇中、平城镇中、杨村中学、西河底中学:各乡镇2023年小学毕业生。

  5.三宝中学、成才学校:全县2023年小学毕业生。

  【初中及县城小学招生计划数】

  

  【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佐证材料提供及运用】

  本实施方案要求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唯一依据,监护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学校审核人具体负责。

  (一)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就读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向当地中小学提供的佐证材料:

  1.监护人只有一处住房,且户籍登记地址与现住房地址一致的,只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2.监护人有一处以上住房的,由监护人自主确定一处住房作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资格住房,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资格住房下列佐证材料中的一项:

  (1)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协议(合同)、交款收据等。

  (2)自建住房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未实际使用入住的住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住房依据。

  (二)在非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建房或购房需在当地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向就读中小学提供下列佐证材料中的一项:

  1.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协议(合同)、交款收据等。

  2.自建住房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未实际使用入住的住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住房依据。

  (三)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需在务工地中小学就读的,须向就读中小学并提供下列佐证材料:

  1.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就业证。

  3.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属个体经营户的须提供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务工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的凭证复印件。

  【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流程】

  一、初中招生入学

  1.户籍属崇文镇籍且在实验小学和崇文中心校所辖小学毕业的学生,于8月5日—10日持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到就读中心校或小学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户籍属非崇文镇籍且在实验小学和崇文中心校所辖小学毕业的学生,于8月5日—10日持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到就读中心校或小学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户籍属非崇文籍且在本地乡镇所辖小学毕业和归籍(外县市)小学毕业的学生(带小学毕业证和户口复印件),8月5日—10日统一到户籍所在地中心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户籍属礼义镇、杨村镇、附城镇、西河底镇、平城镇的且在本地乡镇所辖小学毕业的学生,若父母在县城务工或家庭在县城建房、购房,由父母或监护人按照2023年陵川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第五项要求的相关证件,于8月5日—10日,持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所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学校办理手续,由就读学校持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所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教育局加盖“准到XX中学就读”章,然后按规定入学时间报到就读学校。上述学生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不服从安排者,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5.非陵川籍在陵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需在务工地接受小学教育或继续接受初中教育者,其监护人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实施方案”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于8月5日—10日到县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登记入学手续,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8月5日—10日带小学毕业证、《初中入学通知书》到就读民办学校登记入学。由民办学校持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所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教育局加盖“准到XX中学就读”章,然后按规定入学时间报到就读学校。民办学校按计划数招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

  二、小学入学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均由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按本地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崇文镇中心学校招生入学按《崇文镇中心学校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在“晋来办”APP上进行网上报名登记,8月10--15日凭报名登记二维码,在崇文中心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来源:古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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