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9 06:14:16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作者:山西省教育厅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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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教育厅4月16日发布《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初三开学工作通知》指出,全省初三年级于4月25日统一开学。以下是文件要点:

  ①高三4月23-25日休息调整,26日开学后,具备封闭条件的学校可继续全封闭管理,同时做到与初三实行错峰上下学;

  ②4月25日起,初三要严格实行全程动态闭环管理,有食宿条件的尽量全封闭管理;走读生尽量早进晚出,每天进出一次;

  ③开学后,各地可通过每周末调减一天休息时间等方式,补齐总课时,保证复习时间;(也就是说周末可能得补一天课了)另外,初三家长最关心的体测问题,未提及!

  ④各市要统筹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与其他各学段做开学准备的相关工作。

  根据之前的消息,山西省大学非毕业年级、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小学、幼儿园......等开学视具体形势,由省里统一安排,提前一周通知。

  4月10日,教育部发布最新通知,严禁未开学或未开课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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