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把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三关”

栏目:学历教育  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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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孙庆玲)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以下简称“网络教育”)要严把人才培养的入口关、过程关和出口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指出,网络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高校办学定位不清,招生管理粗放,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出口把关不严,对学习中心监管乏力等,严重影响了网络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要求,严把入口关,加强招生管理工作,包括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规范招生行为秩序,严格按规定审查学生前置学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不得发布模糊、虚假、违规招生信息误导学生,同时对于社会上冒用学校名义进行违规宣传的社会机构和个人,高校要主动发布公告,澄清事实等。

《通知》提出,要严把过程关,规范人才培养环节。要完善教学全程管理,严格落实教学计划,改进教学模式和方法,推进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保证适当比例的面授教学,做到教学全过程可记录、可监控、可评价、可追溯;严格学习过程考核,不得组织“清考”,加强考试监督和巡查力度,严防替考,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考试作弊行为;从严管理学习中心,坚持高校办学主体地位,鼓励高校自建直属学习中心,慎重选择合作办学机构。

《通知》强调,要严把出口关,做好毕业管理工作。一方面,要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实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制度,严查论文(设计)的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另一方面,要严格毕业资格审查,推动网络教育毕业生达到相当于本校全日制同类专业的水平。

此外,《通知》指出,高校要将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教育部也将把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办学情况纳入质量常态监测和高校评估范围,对学校办学中存在教学过程缺失、教学秩序混乱、考试管理不规范、教育质量低下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视情节对有关高校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限制招生和暂停招生等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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