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罗平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主要做法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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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平县位于云南省东部,地处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是云南省通江达海最便捷的通道之一,区位优势突出,素有“鸡鸣三省”“滇黔锁钥”“东方花园”之称,被誉为“地球上春天最美丽的地方”。全县国土面积3018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街道),154个村(社区),总人口65.89万人,境内居住着汉、布依、彝、苗、回等23个民族,布依族文化被专家称为“二十世纪最后的文明”,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中国最美县域”等荣誉称号;2019年成为云南省政府认定的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云南省美丽县城”;2020年获“云南省旅游强县”荣誉称号;2021年成功创成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2年入选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罗平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以“大美罗平 同心筑梦”为创建主题,以“十进十创”为载体,以“六同六美”为抓手,携手共创画好“同心圆”,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一)同心共筑,绘就团结进步政治美。坚持高位推动,奋力推进创建工作,打造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高地。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政治考察、党委巡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扛牢扛实党委主体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思想引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中小学教育等必学课程,做到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嵌入心中、融入血液、铸入灵魂。2021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00余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和干部培训75期41500人次、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党日活动4300余次。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在成立创建办的基础上,组建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指挥长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攻坚行动指挥部,全面指挥、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创建攻坚行动,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出台《罗平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罗平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县级测评指标工作任务分解表》等配套文件,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让责任具体到岗到人到点。实行县级领导挂片包点,通过互观互检、人大视察、政协调研、综合考核、专项督查、专项验收等形式,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创建工作相关经费给予优先保障。四是建立跨区域创建联盟。立足罗平县的区位特点,与贵州省兴义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组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共同签订了“滇黔桂跨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公约”三地协同发展,促进三省区结合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乳交融,实现了党群共建、产业共兴、事务共管、发展共赢,亲如一家。

  (二)同心共育,绘就精神家园文化美。始终坚持培根铸魂,全面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县各族人民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同心同向。一是共抓宣传教育“筑根基”。坚持用理想信念铸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列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公约和各级学习培训等内容,编撰《典型案例汇编》《应知应会手册》《创建工作图册》等工具书,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志愿服务站(岗)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铸牢中国心、中华魂,切实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二是共筑精神家园“聚民心”。坚持用文化培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罗平县成功创建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累计创建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文明村镇93个、文明单位55个、文明校园32个、文明家庭357个,涌现出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50人。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突出展示好中国结、刺绣、花灯等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创新发展,完善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据库,《布依姑娘》《吊脚楼》等优秀文化作品先后获得省市表彰奖励,布依八音坐唱、火把节、泼水节等民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高度认同,全县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百花盛开、美美与共。大力弘扬红色革命文化,深入宣传罗平各族人民大无畏的奉献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主题文化体验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矢志情怀。2020年以来,各族干部群众到钟山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体验教学、接受红色教育累计达12.5万人次。三是共学通用语言文字“促交融”。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把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大力推介普及共有文化符号,对各领域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全县234所学校全部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评估验收;推广应用普通话“语言APP”2.8万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创建达标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提升,有力提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使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交、情感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同心共建,绘就共同富裕发展美。始终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金钥匙”,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县各族人民经济更富裕、生活更甜蜜、未来更美好。一是把握新发展阶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指示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县情再认识,牢牢把握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机遇期,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乘势而上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阔步前行。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将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双融合、双推进、双达标”,团结带领全县各民族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携手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是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曲靖市委、市政府“把罗平打造为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生物资源加工基地”的发展定位,聚力将罗平打造为国际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重要的生物资源加工贸易基地、云南重要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和装备制造基地、云南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基地、滇桂黔三省(区)接合部重要的农特产品集散中心,奋力谱写罗平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四是提高新发展水平。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目标,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调结构、优产业、增动力,做大做强旅游、小黄姜、菜油、生猪等品牌,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71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73户,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全县经济实现持续增长,地区生产总值达307.78亿元,年均增长10.3%,2019年和2020年连续2年荣获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位列西部百强县第74位。五是迈出新发展步伐。累计投入扶贫、对口支援、“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等各类资金52亿元,实现142个贫困村、11074户42402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242户4424人搬入新居,各民族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动态监测帮扶等措施,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13个、美丽村庄100个,板桥镇云上花海乡村振兴示范点探索建立“闲置资源+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模式,成为全省10个实践案例之一。全县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19.05万人次,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4568个,组织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4.9万人;规划投资32.49亿元,实施产业帮扶项目267个。2019—2021年,罗平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35414元、16206元增长到40661元、19410元,连续三年保持正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六是夯实新发展保障。汕昆高速建成通车,罗八高速公路、富罗高速公路加快推进,罗师大型灌区工程规划通过水利部审查,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快,建成5G基站353个,乡村公路硬化率、通达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被列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县级前列;全县199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县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7.75年。卫生室、公共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实现应保尽保,全县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同心共守,绘就绿水青山生态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地为目标,加快推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全面启动绿美罗平建设,统筹实施十大绿美罗平行动,筑牢新发展屏障。一是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累计造林34.2万亩,石漠化治理1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2%;治理水土流失204.62平方公里,万元GDP能耗下降24.77%,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市控以上河流监测断面水质100%达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初步建立。二是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探索实施“河湖长+检察长”联合执法方式,全面取缔万峰湖网箱养鱼,推进《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立法,确保一江清水送粤港澳,为大湾区发展做出罗平贡献。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首个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案——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顺利结案,罗平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被央视专题报道。三是统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拆除“两违”建筑30.6万平方米,拆除复耕“大棚房”21.7万平方米,新建改建市政道路12条,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264个,改造公厕184座、户厕8.97万座,完成污水治理村381个,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5%,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跻身全省前列,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统一,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3个、省级森林乡村17个,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统一。

  (五)同心共融,绘就融荣与共团结美。坚持把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创建的根本途径,始终致力于构建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等全方位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全县各族人民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同心筑梦。一是空间互嵌促融居。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成果,投入1.72亿,打造6条“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街区,城市功能不断健全完善,“宜居宜业健康幸福”的城市韵味日益凸显;全县各民族大杂居、大融合、互通婚,共居住、共学习、共生活、共劳动、共经商、共娱乐,能够亲密无间地交往、畅通无阻地交流、自然而然地交融,形成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实现了城乡协调、区域协调和民族之间协调。二是文化互嵌促自信。在社区、小区、村寨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以开展广场舞、举办各种民俗民间文化活动为契机,全面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不断增强。三是经济互嵌促发展。以产业发展、外出务工、乡村旅游等形式促进各民族共同就业、共同劳动、共同增收。以全域旅游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国家AAA级以上景区4个,省级旅游名镇2个省级旅游名村5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0个,2021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1.2亿元;探索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通过培育批发零售业增收一批、创办农家乐增收一批、做强乡村旅游业增收一批、组织劳务输出增收一批、做优特色加工业增收一批等“五个一批”,帮助各族群众就业务工5070人,实现收入1000余万元。四是社会互嵌促稳定。持续净化社会环境,完善公共设施,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如,腊山街道采取“红色物业+民族团结”、罗雄街道通过“红色居民圈+民族团结”等措施,群众思想观念彻底改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守望相助;长底布依族乡建立“四群工作法”“六村共治”融合抓创建,促进了民族团结。同时,通过社会治理、就业帮扶、教育培训、文化活动等形式,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生活交往与心理信任,拉近了各族群众之间的心理距离,让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事共商共乐中产生了情感共鸣、心理认同,社会和谐稳定。五是“三个计划”促融合。认真落实开展各民族青少年交流、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个计划”,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团结联谊等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学习帮助。如,罗平县第一中学与景洪市第三中学、罗平县第五中学与昆明市长水中学以及县内各学校分别签订了“手拉手友好校”协议,建立交流交往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族学生“手拉手”交流活动;开展“青少年大学习”等活动72期,共参加青少年13.6万人次,有效促进了各族青少年广泛交流。依托沪滇、东西部帮扶协作,在罗平县人民医院、罗平县中医医院建立专家工作站4个,派出7干部赴上海宝山区等地挂职锻炼,双方各级党政、帮扶企业代表团互访调研48批392人次,累计组织各族群众外出上海务工就业13.17万人次,促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依托九龙瀑布、多依河、金鸡峰丛等旅游景区促进各族游客交往交流交融760余万人次。与周边县区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书,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六)同心共治,绘就手足相亲社会美。聚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落实政策法规,全县各族人民尊纪守法、和睦共处、安居乐业。一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切实加强《宪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平安罗平”“法治罗平”建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类案事件,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大力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举行各类法治讲座、培训、宣传3000余场次,“一村一律师一法律明白人”签约率达100%,促进各族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渐形成;强化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二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应对各种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不断健全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等机制,实行“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年来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探索形成“五化三治”的治理路子,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开展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巩固“五道防线”,探索实施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模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人民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满意度持续上升。四是典型示范带动成效显著。始终坚持创建工作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以“十进十创”为载体,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全民参与、全域创建,不断打造有形、有感、有效的创建工作“升级版”,打造了钟山、板桥红色教育基地和“中华民族一家亲、联盟共建谱新篇”“民族振兴、强国有我”“同心共筑中国梦、绽放民族团结花”“检徽映耀团结花”等创建品牌,《大水井乡:棠梨凹盛开民族团结花》《罗平锌电:守好各民族职工共有精神家园》《板桥镇:民族团结绘就乡村振兴美丽画卷》《鲁布革乡:“联盟”搭起三地幸福桥》《九龙小学:把民族团结之花种在孩子心田》等300余篇主要做法和成效被《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云南日报》《民族时报》等各级媒体刊登。截至目前,全县被命名国家和省、市、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个、教育基地6个、示范户560户、“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个、“电影盒子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小镇”2个。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罗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工作推进情况看,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培训不深入。部分单位、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常态化、持续性不强,部分干部群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的理解上还有差距。二是民族团结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单位、部门主观认为民族团结是统战部门、民族宗教部门的事情,落实工作责任有差距,参与积极性不高、配合成效不明显的情况还存在。三是示范创建典型提炼质量不高。部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点位打造成效与预期效果有一定差距,对全县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提炼质量不高,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差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区域特点、部门职能职责嵌入上有差距。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罗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深入落实“三个工作法”,坚持系统性谋划、战略性推动、精细化推进,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心共圆中国梦。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五个”认同更加牢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知识知晓率显著提升。

  (二)围绕“两个共同”,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增强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人居环境提升能力、特色产业支撑能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物质基础,各族群众对城乡生态宜居满意度达95%以上。

  (三)紧扣主线示范带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各项工作中统筹谋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形成常态化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更加频繁,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深化,各族群众共享创建成果,示范创建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强基固本惠民生,健全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与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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