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出更严厉要求,全国各地重拳整治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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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培训行业的“爆雷”频发,以及广大家长的退费难题,不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也引来了监管部门的持续重视。不仅教育部接连出台管理政策,要求严查严办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对培训行业收费、合同进行了统一要求等,多省市也于近期集中开展重拳治理行动。

  12月4日,又一重磅信号传出!在第十届全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处长徐攀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内外联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业界人士认为,这是教育部发出的更强监管信号,教培行业或将迎来更严厉监管。

  教育部:

  再发更强监管信号

  “内外联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据新华社报道,在12月4日召开的全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处长徐攀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靠“内外联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引导。其中重点有三条:

  1.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让孩子校内学足学好

  在校内,要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广泛开展课后服务,丰富服务内容,精准分析学情,根据学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让孩子在校内学足学好。同时,学校要强化系统治理,统筹考虑招生、服务、教改、考评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推进教学质量提升。

  2.严查严办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动态更新黑白名单

  针对培训机构“超期收费、卷钱跑路”现象,教育部门要“内外联动”,除了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还要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排查检查,严查严办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及时问责通报,动态更新黑白名单,广泛接受各方监督,实现全面监管,不留死角。

  3.坚持公益属性,不让家长承担企业发展风险

  徐攀会上表示,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不要受经济利益驱使,诱骗家长超期缴费,不要盲目逐利、随意涨价,不要不顾实际、盲目扩张,让家长承担企业发展风险,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三个月的规定,要运用现代技术,有效降低成本,稳定或逐步降低价格,要注重企业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还要从自身做起,维护行业秩序,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作贡献。

  国内各地:

  重拳不断

  校外培训机构大彻查!

  四川:

  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上线

  将严打无证无照教育机构

  事实上,在教培行业的监管上,四川省的力度也一直未曾放松。以2020年来说,最受关注以及影响力最大的,就是四川省全面建立了校外教培机构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2020年8月25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严打无证无照教育机构》文件,指出目前目前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现状:培训机构白名单有9000家左右、黑名单1000家左右,还有大量没有备案登记的各种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和“补习班”。

  文件强调,将重点整治以“教育咨询”、“教育管理”等名义开展非法办学、违规培训等活动的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无照无证机构,严厉打击恶意倒闭、圈钱“跑路”的不良机构和个人隐藏在居民小区(院落)、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补习班”。

  五查五看!河南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河南将在全省开展“五查五看”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活动。

  重点整治五项

  对办学资质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对教学计划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非零起点教学”等不良行为。

  对办学行为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夸大欺骗宣传、有搞竞赛评比、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行为。

  对从教人员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在职教师授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从教人员线上线下授课内容(包括教材、教案、辅导材料、音频、视频)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散布不良信息等。

  对收费情况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是否公示收费标准等。

  三阶段为期一个月

  全面自查阶段(12月1日—10日)。各省辖市要认真对照排查内容,指导县(市、区)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集中整改阶段(12月11日—25日)。各地要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查整改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不遮不掩、及时整改。

  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日—31日)。各地要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告和数据统计表以省辖市、省直管县为单位加盖公章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对各地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山东市场监管、教育部门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合同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开展集中整治。

  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将以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基本框架为范本,认真收集、评审各类格式条款,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完善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长春市教育局专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11月12日,长春市教育局针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为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净化生态教育环境,召开了《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议案》办理工作推进会暨专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工作部署会,会上发布了《长春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拳 | 天津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这些违法行为

  日前,天津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委共同研究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集中整治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与学生签订的合同格式条款。

  据了解,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通知、店堂告示,属于合同格式条款。

  太原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记者27日从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获悉,这个市将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对非法办学、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违法举办全日制培训班、空挂学籍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1月26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学生空挂学籍,有的公立校名师任教……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全日制”学校》,对山西省太原市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进行全日制教学行为予以曝光,引发社会关注。

  太原市相关部门对报道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于11月26日晚对稿件中曝光的“常量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查封,停止办学。11月27日,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诸园·新起航”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针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太原市教育局表示,将一方面妥善做好学生的疏导分流工作;另一方面,如发现涉及空挂学籍及公办教师有偿代课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太原市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大力规范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教师资格证公示、规范收费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同时,定期进行巡查,实施黑白名单制度,方便群众选择合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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