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最新买房政策汇总!一文看懂!涉及买房所有方面!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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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专家和房产大V都预测2023年是楼市复苏的一年,而且官方的信号已经释放的非常明白,恢复住房消费势在必行!如果想在2023年买房,不妨看看最新的限购政策!

  买房第一步,就是要熟知各种买房政策,今天掌柜根据最新政策,整理一篇涉及苏州买房、卖房、学区、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内容,希望可以帮助苏州买房人在购房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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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苏州限购政策

  目前,苏州全市范围内实行分区限购。

  1、限购区域

  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吴江区自2022年9月起外地人首套房不限购!昆山、太仓外地人首套房不限购,需苏州大市名下无房;昆山非本地户籍人才家庭可买3套,上海、嘉善客户可直接在汾湖购买3套;长三角人才新政: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缴纳一个月社保,就可在吴江汾湖买房!)

  外地人卖房后,2年内无需社保或税单可复购1套。

  2、不限购区域

  常熟、张家港,并且不计入限购套数

  3、苏州市户籍限购要求

  以家庭为单位,拥有3套及以上房产无法再次购买

  2、苏州限售政策

  1.限售区域

  限售区域: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张家港

  2.新房

  取得不动产证起2年内不得转让

  3.二手房

  不再限制转让年限

  不限售区域:昆山、常熟、太仓

  重点关注:

  2022年5月9日起,家庭若有新出生人口(二孩及以上),新房不限售。

  3、苏州限贷政策

  1、首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住房

  有房无贷或是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只计苏州住房)

  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款比例4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以上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8月22号央行发布的最新5年期以上LPR利率计算,苏州房贷利率最低可达4.1%)

  4、苏州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2.75%;6-30年:3.25%;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公积金贷款首付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首付款最低20%,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首付最低50%,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3、公积金贷款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9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80%

  重点关注:

  2021年5月20日起, 上海公积金可在吴江买房还货!

  2021年6月11日起,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公积金)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可以在苏州贷款买房!

  适用范围:

  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2022年11月23号,苏州公积金发布:苏州长三角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一地认证、全网通办服务!

  苏州市本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向长三角范围内(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或长三角范围内缴存职工向苏州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不用再为开具缴存情况证明来回跑,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就能实现轻松办理,一地认证、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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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苏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门户(https://sz.jszwfw.gov.cn ),在特色服务栏目内找到“长三角”通办,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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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后在特色专栏内选择“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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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开具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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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办理须知”后,点击“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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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个人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便会实时生成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自行打印后即可使用。

  

  苏州适用范围: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

  苏州申请条件:

  1. 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2.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5、苏州人才优购政策

  园区全区实行,每次领证拿出60%160m2以下房源

  新区狮山街道实行,每次领证拿出40%房源,无面积限制

  1、工业园区人才优购

  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

  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单套面积超过160㎡以上商品住房。

  2、高新区人才优购

  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本科以上一年社保可优先在狮山街道的新盘优先购房!狮山街道新建商品房楼盘试点40%房源可优先购房!

  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申请对象:

  

  3、姑苏区人才优购

  鼓励各地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不少于项目档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20%的比例,优先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

  申请条件:

  在我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符合我市人才乐居工程认定标准的人才,或经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家庭可享受1次优先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

  4、相城区人才优购

  相城区人才对象:

  1、符合《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的A-F类人才;

  2、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

  人才购房绿色通道:

  相城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限制条件的影响。对相城发展作出突出献的苏州籍在外优秀人才和专家学者,经认定后可参照区内高层次人才区内购房不受有关条件限制。

  优惠优先购房服务:

  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免费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证件翻译公证及上门办理服务。

  公积金优惠政策:

  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货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货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制。

  其他不同层次的人才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

  首次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唯一房)后,可申请安家补贴。

  1,顶尖类人才:可获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补贴;

  2,领军型人才:引育的国家级有关人才工程、省市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可获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6000元/月租房补贴;

  3,其他有关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可获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3000元/月租房补贴

  5、吴中经开区优购房政策

  吴中经开区优购房主要是针对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的,且要满足开发区工作并交纳社保,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以企业为单位的申请,最多享受10套优购房,且该个人需要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担任高管和技术骨干。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购房者,首先要满足在开发区工作2年,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享受30%优惠的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等。

  享受25%优惠的人才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享受20%优惠的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符合企业类申请条件的,只有一次优购资格。每个申请优购房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限申购一套优购房。

  6、吴江人才优购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预(销)售许可前,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30%的房源作为人才优购房。

  申请对象:根据《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A至F类人才。

  6、苏州学位政策

  目前苏州园区是九年一学位,其他区域是“五年一学位”。

  家长们在购买学区房前一定要特别注意。

  如果是新房,一般是不划分学区的,在交房之前学区未定,切勿听信销售“我们肯定是这个小区”类似的言辞。一般都是就近分配。

  园区9年一学位是是指初中、小学为一个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段,除该登记住房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外,该登记住房不再提供第二个义务教育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申请入学儿童还需符合园区当年其他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例如某新购住房最近一次使用学位为2022年9月1日,则至2031年8月31日后方可认定新的义务教育学位。(不管上的是小学还是中学,均要等到9年以后才能提供第二个义务教育学位)

  如果是二手房,一定要注意该小区之前学区是否有过纠纷。目前对苏州的购房者们影响比较大的政策就是“公民同招”和“园区的九年一学位”!

  7、购房税费计算

  1、新房

  新房的税费比较简单,主要需要缴纳的就是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各种杂费等。

  新房契税:

  首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以上,契税1.5%;

  二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以上,契税2%;

  三套房:不论面积大小,一律缴纳契税3%。

  备注:这里的首套、二套、三套指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名下的成套住宅房屋套数。

  房屋维修基金方面,电梯房120元/平,多层不带电梯房75元/平(目前市场商品房多为电梯房)。

  此外,新房还有一些杂费等(依不同项目而定)

  2、二手房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费用,大头主要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中介费。

  ①.增值税及附加

  不满2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一般为5.6%;满2年,普通住宅免交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采用差额征收增值税。

  ②.个人所得税

  若满足属于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则按照1%缴纳。

  ③.契税

  首套房:90㎡以下,契税1%;90㎡以上,契税1.5%;

  二套房:90㎡以下,契税1%;90㎡以上,契税2%;

  三套房:不论面积大小,一律缴纳契税3%。

  ④.中介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

  8、苏州落户政策

  关于落户,苏州市区(姑苏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有人才落户和积分落户、租房落户(需满足积分落户的条件)、投靠落户等方式。

  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

  值得注意的是,吴江、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也即将告别房迁落户。

  1、人才落户

  ①、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②、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③、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

  具体人才落户细节可咨询各区受理单位

  2、积分落户

  要积满多少分才能落户?

  8月31日,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发布了2022年苏州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最新达标积分值

  ①、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500分

  ②、昆山市590分,张家港市、常熟市和太仓市400分

  

  申请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件

  ②居住证

  ③户籍证明

  ④婚姻状况材料

  ⑤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

  ⑦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⑧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请尽可能提供

  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每年7月31日前

  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申请地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

  结果查询:申请人提交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查询个人积分申请核查评分的实时情况。

  以下为计分标准:

  

  3、租房落户

  苏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放开了租赁落户政策,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人员,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直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4、投靠落户

  一、子女投靠

  ①、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④、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符合1~3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符合第4条的向民政部门申请)

  二、老人投靠

  ①、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②、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③、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④、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1~4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三、夫妻投靠

  ①、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②、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1~2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四、其他类型投靠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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