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评估】马鞍山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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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以来,马鞍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结核病防治策略,推进完善 “三位一体”防治工作模式,认真执行惠及辖区结核病患者的免费政策,加强重点人群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市中期评估报告如下。

  一、规划工作执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开发

  市政府出台了《“十三五”马鞍山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建立了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将结核病防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十三五”防治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市发改委将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肺结核病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肺结核病人家庭给予生活救助;新闻广电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结核病防治公益性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教育部门将结核病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部门对在押人员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对肺结核病人进行检查治疗。

  (二)加强经费保障

  作为结核病中央、省财政项目的有效补充,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更好地开展,马鞍山市财政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投入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9万、6万、6万元。雨山区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5万元,和县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10万元。

  2016年,我市制定下发了《马鞍山市结核病患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将普通肺结核纳入新农合常见慢性病管理,就诊费用的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50%,住院补偿比例市级定点医疗机构7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85%。耐多药肺结核病人门诊纳入新农合特殊慢性病管理,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

  2018年,当涂县出台《当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2018版)》,明确了结核病为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可补偿医药费用-500元起付线)*60%,每年只设一次起付线(五保户不设起付线),年度补偿总额上限3000元,每年6月、12月各累计结报一次。

  (三)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2012年,我市将结核病的诊治工作完全移交至定点医院,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实验室质量控制、健康教育、绩效评估等工作,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患者管理。2013至2017年,市级、和县、含山县、当涂县相继完成防治新模式的转变。

  (四)加大患者发现力度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和健康体检工作中,对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加强排查,发现肺结核疑似患者应转诊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诊治,不断加大结核病患者的发现力度。截止2018年5月,全市报告肺结核病人2928例,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777例;全市非结防医疗机构共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1166例,其中转诊到位424例,转诊到位率36.36%,追踪到位729例,追踪到位率98.25%,总体到位率为99.14%。

  (五)强化治疗管理工作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诊疗,不断提高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比例。病情稳定的患者转回基层,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确保患者接受全程规范治疗。不断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监控制度。截止2018年3月,全市治疗管理肺结核病人2809例,治疗成功数2673例,治疗成功率95.15%。

  (六)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

  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已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各县均建立了符合标准的痰检实验室,能够开展结核菌涂片和痰培养等常规检测工作。我委每季度对各县结核病实验室、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痰涂片和痰培养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结核病实验室各项操作符合相应生物安全等级要求,不断提升肺结核患者检测发现的质量。

  (七)加大耐多药肺结核防治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的耐药筛查,及时将耐多药肺结核疑似患者转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耐药检测和诊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进行规范诊疗,患者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截止2018年5月,菌阳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445人,筛查率62.7%;高危人群耐药筛查147人,筛查率96.7%;共确诊26例耐多药患者(含单耐利福平患者),纳入治疗率100%。

  (八)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定期召开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职责和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及时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积极隔离治疗肺结核病例,加强休复学管理。规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对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加大联合督查力度,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和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截止2018年5月,我市报告发现学生结核病患者100余例,其中病原学阳性学生患者14例,构成聚集性疫情4起,学校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9%以上。

  (九)加大重点人群防治发现力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配合,加强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筛查率均为100%。部分乡镇开展了对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结核病主动筛查。截止2018年5月,主动筛查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5000余人。

  (十)规范患者管理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加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服务质量纳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配合,实现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等工作全程无缝衔接。我委每季度对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技术督导,及时通报督导结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截止2018年5月,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2848例,报告登记管理率97.27%。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沟通协调

  实施“十三五”规划以来,按照“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新体系要求,我委定期组织开展对县区、医疗卫生单位的督导检查,召开联防联控、总结部署等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的办法,制定肺结核病人发现和转诊工作切实可行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结核病防治基层网络和基层防治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专业卫生人员的素质,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和治疗管理等各项工作。我委加强结核病规划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疾控机构和定点医院密切沟通协作,根据各地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各方需求。由于措施得力、责任明确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肺结核病人发现、登记、治疗、管理、药品使用以及重点人群筛查等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三)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我委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在《马鞍山日报》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全面系统地介绍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大力宣传政府结核病控制项目和惠民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百千万结核病防治知识志愿者宣传活动”,发展了马鞍山师专、河海大学文天学院、马鞍山幼儿师范等3所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开展了一系列的健康促进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每年利用“3.24”结核病防治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对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控制结核病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结核病防治人力资源不足。结核病控制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县区结防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将直接影响我市结核病控制的工作质量。

  (二)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成本高,但医疗保障无法及时跟进,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药物治疗,同时也增加了病人管理的难度。因此自上而下的政策指导比自下而上的领导开发,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来说更加切实有效。

  (三)定点医院结防工作者从事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与医院的运营模式不完全一致,在经济收入分配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应加大对定点医院结防工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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