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_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院学员教师宿舍楼供配电工程招标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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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_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院学员教师宿舍楼供配电工程招标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代理机构编号:BZ-2022-130号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院学员教师宿舍楼供配电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03880.20元最高限价:1403880.2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院学员教师宿舍楼供配电工程(详见磋商文件);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5.3工期:60日历天;5.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包;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2.2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格式自拟);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 11 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5外省施工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备注:响应文件中以上各项证明资料须提供清晰可见的扫描件或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2.方式: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3.售价:30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联系人:刘 工手 机:157 0114 2008E_ma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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