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调整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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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工作,把“重点培养、加大引进,强化考核”的指导思想落实到位,促进优势学科进一步提升,带动其他科室提高技术水平,特成立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副院长 外科主任医师

  副院长 内科副主任医师

  秘 书:医务部部长 外科副主任医师

  成 员:质管办常务主任 外科主任医师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在医务部,负责对医院重点学科的发展进行规划,引导发展方向,审批相关事宜,工作职责如下:

  (一)依据第二人民医院有关规定,制定本院各专科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对医院引进技术发展项目(包括特聘专科专家、兼职教授)的方案进行评议,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发展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院长提供咨询意见;

  (四)对专科建设以及重点专科推荐提供意见,推动重点专科的建设,培养优秀人才、选拔学科带头人提供参考意见;

  (五)对院级重点投入基金进行论证,在医院的建设中进行督导及监察,并提出建议及意见;

  (六)组织开展医院建设有关交流活动,发扬民主,推动和促进医院各医技专科的建设;

  (七)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专科建设事务的审议或咨询。

  三、各委员工作职责

  (一)主任委员职责:负责指导、决策工作。

  (二)副主任委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学科建设管理工作的决议。

  2. 制定医院专科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提交委员会讨论。

  3. 制定适合本院情况的有专科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报院长审批后执行。

  4. 协调专科建设指导委员会与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联系,促进医疗科室的不断发展。

  5. 对医院专科建设等提出建议及意见,并提交委员会讨论。

  (三)秘书职责

  1. 定期向医院提交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年度总结,并提出合理整改方案。

  2. 定期汇总上报院内专科建设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

  3. 作好会议的文秘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种学科建设档案资料。

  (四)委员职责

  1. 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形式学科建设审查和鉴定,并作出客观评价。

  2. 督促指导医院专科建设管理工作,听取医务部、科研科和教务部有关学科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学科建设工作开展存在问题或缺陷,并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和要求,监督整改效果。

  3. 参加医院专科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参与全院性医疗、护理、医技等专科建设协调活动,促进医院各专科不断提高,提高医院竞争力。

  4. 加强对学术委员会管理,提高自身水平,提高医院强专科的建设氛围,带动医院各专科不断创新、提高,调动全院积极性,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四、工作制度

  (一)制定医院科研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研发展方向、科研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推动院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促进、协调跨学科、跨单位间的联合、协作,审核新技术项目的引进与运用。主任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部分或全体委员会议,商讨、决定医院有关学术问题及委员会相关事宜。学术委员会主任不在院期间,有副主任委员代替主任主持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遵从“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科研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提出科学、公正、客观的意见。

  (四)对医院科研课题立项、成果申报及协作项目进行论证,提出建议。

  (五)负责新技术项目立项论证、对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准时参加医院学术委员会例会及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就医院同期的科研问题进行探讨。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时,参加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七)对发表论文、文章对的奖励进行讨论、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八)对年度新技术、新项目、科研项目的奖励提出建议。

  (九)遵守科研保密制度。

  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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