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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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及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各学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到省教科院。一起来看——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及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晋教师函〔2022〕89号

  

  

  

  

  

  原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及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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