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周转楼户外安全防护棚架安装工程(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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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中国财经报」

  广东省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周转楼户外安全防护棚架安装工程(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周转楼户外安全防护棚架安装工程(重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前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141YDZB4327-1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周转楼户外安全防护棚架安装工程(重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4925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0.4925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周转楼户外安全防护棚架安装工程,详细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一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磋商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项目负责人持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0)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声明;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1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15)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前台

  3、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领购

  4、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购磋商文件者,供应商登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youde.net)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联系方式:邓小姐,020-88260060)登记,并领购磋商文件。

  2、线上领购磋商文件者,供应商登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youde.net)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shiyebu_youd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邓小姐,020-88260060)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领购磋商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暨南大学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联系方式:虞老师,020-8522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郑小姐,020-83629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020-83629590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附件一:

  投标声明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资格审查前,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21)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供应商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2)供应商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磋商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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