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关于设置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的通告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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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置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的通告

  2023年春节将至,为方便市民购置年货,繁荣节日市场,促进消费,规范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秩序,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经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城区部分区域设置3处春节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

  (一)胜境农贸市场旁充电站停车场(原水上乐园空地,联系人:张忠全,电话:13908744583);

  (二)清溪综合市场(清溪河畔小区旁空地,联系人:张立宏,电话:15108678689);

  (三)交运公司院内空地(联系人:王红卫,电话:13987484610)。

  二、设置时限

  2023年1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023年1月26日(农历正月初五)。

  三、相关要求

  (一)各摊点必须服从市场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不得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各摊点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随意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确保摊位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三)城区其他非指定区域不得流动经营或摆摊设点贩卖年货,凡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四)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以及中安、胜境两个街道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职,对所有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加强监管,确保设置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区域主要道路畅通、市场交易有序。

  (五)所有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经营摊点须在2023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六)8:00点前自行撤除,恢复原貌,对不按时撤除的临时摊点,由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依法处罚并予以强制取缔。

  (六)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或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市场。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富源县公安局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中安街道办事处

  胜境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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