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自由与个性解放”启蒙下的果敢与彷徨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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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时期,在中国女性开始崛起的事实面前,“女性”这个概念以及它所表示的性别群体终于被新的意识形态领域所认可。

  当时,爱与性因其与封建礼教的巨大冲突,成了新女性反抗压迫与把握自我的重要手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反叛封建婚姻,誓死维护自由恋爱的权利。二是女性主体欲望的大胆呈现及其对灵与肉关系的思考。当时,公然讨论女性身体欲望这件事本身就是对传统礼教的一个极大的挑战。

  当女性自我意识渐渐增强之后,她们开始立体地传达女性特有的婚恋体验:新女性如何面对婚恋理想与新旧混杂的婚恋现实之间的落差,如何陷入家庭与事业不可兼得的困境,如何或质疑或挑战或顺从男性的权威话语,以及如何应对她们自身所感到的“无路可走”的生存困境。

  关于性、婚恋与家庭等方面新价值观的输出,整个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女性的新想象和新召唤,从而激发出了中国“娜拉”的诞生。因此,跟中国古代相比,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文学作品里,现代中国多了一类崭新的人物:新女性。

  “新女性”相对于“旧女性”而言,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现代价值观,尤其敢于冲破家庭牢笼去追求婚姻幸福的自主权利。在中国古代,传统才女“绣余”才吟赋作诗,其作品思想价值超不出“女性传统”所圈定的范围。

  在晚清,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知识精英又将女学的终极目的主要定位在贤妻良母上,看似赋予了女性教育权,实质上连女性在诗词歌赋等传统高等文化中累积起来的文本资本也被否定了,继续成为男权文化规训的对象。

  但是,在与西方异质文化频频接触过程中,女性通过掌握西方语言与现代知识又不失时机地展开了“红袖添香对译书”的现代知识行动。

  在民国,浮出历史地表的现代女性作者又将这一文化活动的尺度突破,从翻译活动返回到母语写作,为中国女性代言,发出源自女性群体内部的真实声音。跟古代女性写作不同的是,她们有意识地疏离“女性传统”价值标准而彰显现代自我的文化主体性。

  五四时期,新女性以情爱为最初的反叛手段,果敢地参与了现代中国的构建。由于初期新女性自我意识的不充分,使得她们仅仅把自己想象为封建礼教的叛徒而有意回避自身复杂体验的表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初试啼声,这些女作家文本内外的自我保持着高度的统一性。她们言说的起点就是新女性的婚恋生活及其心理。(注:本篇内容选自《性别文化与现代中国男作家叙事中的女性书写》)

  【荐书】

  本书是《现代中国大文学史论》第五卷,是羊城晚报出版社“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广东省原创精品出版资金扶持项目。本书作者谭梅,文学博士,成都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性别文化与中国现当代文学。已主持完成课题《现代巴蜀妇女文化与文学——以李劼人、巴金、路翎等男作家叙事中的女性形象为例》和《李劼人思想与巴蜀文化》,已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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