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湖州2023年度供地计划出炉,附503宗地块清单!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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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湖州市自然自然和规划局发布2023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共计包括503宗地块。

  根据计划内容,2023年湖州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5000亩。

  其中住房用地3000亩(商品住房用地2788亩,拆迁安置用地130亩,公共租赁房用地82亩),商服用地1200亩,工业用地70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38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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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文本

  2023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全程。当前,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浙江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全面铺开,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精彩湖州篇章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作用,确保市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以及《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时结合我市《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度湖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聚焦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目标定位,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改革为抓手,打好节约高效用地组合拳,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精彩湖州篇章提供土地要素精准保障。

  二、基本原则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规供地、精准保障。科学保障各行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有效调控土地市场发展,合理确定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时序。不断完善要素精准直达项目机制,推动土地要素向“2+8”平台集聚,重点保障八大新兴产业链项目、“五谷丰登”计划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落地,促进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量控制,存量优先。在具体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地块时,土地来源立足以腾退“五未”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大挖掘存量土地力度。

  (三)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加强工业用地保障,出让土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优先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同时,根据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合理安排2023年住宅用地规模,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四)净地出让、立足供应。进一步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凡列入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均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地块为主, 年内预计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净地”标准的地块一律不列入年度供应计划。

  三、计划内容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5000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工矿仓储用地为7000亩,占总量的47%。

  2.商服用地为1200亩,占总量的8%。

  3.住宅用地为3000亩,占总量的20%(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788亩,拆迁安置用地130亩,公共租赁房用地82亩)。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3800亩,占总量的2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突出中心城区与重点功能区块协调发展,其中市直2113亩,占比为14%;吴兴区5439亩,占比为36%;南浔区安排3950亩,占比为27%;南太湖新区安排3498亩,占比为23%。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供地计划,合规有序投放土地资源。

  各地应按计划有序组织土地供应。如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调整服从程序”的原则,由各做地主体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事中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联动机制。

  市级各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各做地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做地主体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发改、住建、自规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健全公众参与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让社会大众能全面了解掌握住宅可供应情况。

  (四)加强计划动态跟踪管理,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吴兴区人民政府、南浔区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和市城市集团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将实施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的参考和依据。

  五、计划监督

  本计划报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计划须在湖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1: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附件2:湖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清单表

  1. 市直用地2113亩

  

  2. 吴兴区用地5439亩

  

  3. 南浔区用地3950亩

  

  4. 南太湖新区用地3498亩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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