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变装”电子烟,碰不得!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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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水果味电子烟案件,摧毁1个非法经营电子烟网络,抓获涉案嫌疑人31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今年1月,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店铺存在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行为,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进行售卖。

  这种“调味”类的电子烟早已被明令禁止销售,卖家的货源出自哪里?为了将制售链条一网打尽,庐阳警方实地探访了市区10余处电子烟体验馆,全力开展线索摸排工作,一个由“上家”郑某非法生产电子烟,“下家”李某代理销售的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2月,在合肥市公安局食药环知犯罪侦查支队的统一指挥下,庐阳警方组织力量分成15个抓捕小组,分赴广东深圳、东莞、泉州等地,在相关单位大力支持下,对李某、郑某等人开展统一收网行动。行动中,抓获团伙成员31人,扣押涉案资金242万元,查获非法电子烟及奶茶杯、可乐罐等新型电子烟共10万余支。

  经审讯,郑某、李某等人明知国家禁止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规定,在电子烟销售带来的巨额利益驱使下,依旧铤而走险,非法生产该类电子烟,并分销至全国各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随后,在电子烟市场上,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等马甲的调味电子烟开始“变装”出现。

  警方提醒,此类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包装极具隐蔽性、欺骗性、诱导性。如果您的身边有人在贩卖、吸食此类电子烟或是有发现类似信息出现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勇 通讯员 合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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