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尊老敬老模范家庭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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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老龄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增进全市老年人福祉,弘扬尊老敬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打造如皋长寿品牌,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尊老敬老模范家庭”、“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老龄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尊老敬老模范家庭评选条件

  凡家庭有85周岁以上老人(有百岁老人、五世同堂的优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参评。

  (1)子女孝敬,家庭和谐,关心老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左邻右舍和社会公认的;

  (2)长期悉心照料多病或瘫痪老人,受到群众普遍称赞的;

  (3)对老人再婚表示理解和支持,新的家庭关系和谐,受到老人肯定的。

  2.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60周岁以上,热心并参与公益事业,在某一方面有所作为,发挥余热作用,成绩突出,贡献、正能量较大,受到社会好评者。

  3.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老龄工作职责分工明确,组织网络健全,制度完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积极参与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市工作;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老年福利优待政策落实;老龄国情化宣传教育深入扎实,组织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效明显;老年精神关爱活动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机制健全;老龄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

  4.老龄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老龄事业,努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热心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工作负责,踏实肯干,积极创新,在推进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中成绩显著者。

  二、评选表彰办法

  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各村(居)报所属镇(区、街道),各企事业单位报所属镇(区、街道)或部门,逐级审核,公示后上报,上报时均需附不少于800字的详实事迹材料。全市共评选尊老敬老模范家庭100个,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各50名,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个(其中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由各单位对照条件,结合工作开展填写并上报推荐表)。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于9月17日前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一并报送市老龄办(地址:市行政中心A楼513室,电话:87199016),由市老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表彰。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1.如皋市尊老敬老模范家庭、老有所为先进个

  人、老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2.尊老敬老模范家庭推荐表;

  3.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

  4.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5.老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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