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6)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1-12
手机版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6年真题卷一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51-60题。

  51.关于公证制度和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立的公证处,其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国内其他公证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

  B.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任命公证员并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公证处

  C.黄某委托其子代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其住所地公证处可受理其委托公证的申请

  D.王某认为公证处为其父亲办理的放弃继承公证书错误,向该公证处提出复议的申请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公证制度

  【解析】A选项,《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19条第2款规定:公证机构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文字组成,并不得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的其他公证机构的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可知,是不得与省、自治区、直辖市而非国内,A项错误。

  B选项,《公证法》第21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可知,公证员是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B项错误。

  C选项,《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本项中是办理不动产委托,可以向住所地申请,C项正确。

  D项,《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本项中,公证书错误,应当复查,而非复议,D项错误。

  【答案】C

  52.我国于2015年公布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随即作出修改。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政策与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

  B.立法在实践中总是滞后的,只能“亡羊补牢”而无法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

  C.越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

  D.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考点】政策与法律,法与社会?

  【解析】A项正确。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二者在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历史使命等方面,都是相同的,因此,政策与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A项正确。

  B选项错误。立法在整体上落后于社会生活,法具有滞后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立法只能“亡羊补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就可以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故B选项错误。

  C选项正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D选项正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背景是中国人口形势已发生历史性转变,如生育率进入超低水平、性别比例失衡、老龄化等,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根据社会情况的新变化,适时调整人口政策并修改法律,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D选项正确。

  【答案】ACD

  53.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行政部门不得任意扩权、与民争利,避免造成“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现象。下列哪些做法有助于避免此现象的发生?

  A.某省政府统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B.某市要求行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

  C.某区依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人员

  D.某县注重提高行政效能,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考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解析】A选项正确。统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省级政府需要加强的法定职责,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

  B选项正确。推行法治政府需要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行政审批部门拥有行政审批权,如果兼管中介服务机构,权力边界不清,易产生权力寻租。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并放宽社会中介机构准入条件,避免了与民争利,符合法治政府建设需要。

  C选项正确。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D选项正确。行政效率提升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答案】ABCD

  54.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这一要求?

  A.最高法院、公安部规定在押刑事被告人、上诉人应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

  B.某省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

  C.某中级法院加大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D.某基层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对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考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解析】A选项正确。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指出为加强对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

  B选项正确,这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必然要求。

  C选项正确,这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要求。

  D选项中组成少年法庭以及对16岁以下的少年犯不公开审理,符合人权保障的要求,正确。

  【答案】ABCD

  55.某村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改变“男尊女卑”、“男娶女嫁”的老习惯、老传统,创造出“女娶男”的婚礼形式,以解决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问题。关于村规民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完善村民自治、建设基层法治社会的有力抓手

  B.是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媒介,有助于在村民中培育规则意识

  C.具有“移风易俗”功能,既传承老传统,也创造新风尚

  D.可直接作为法院裁判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试题答案

  ABC

  试题解析

  【考点】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解析】村规民约是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而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有助于在现实生活中培养村民的法治和规则意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乡规民约,并报乡一级政府备案。因此A选项和B选项正确。

  村规民约,是村庄版的文明公约,是乡村治理的制度化体现。村规民约既保留其传统精华,也在丰富内涵、创新手段等方面与时俱进。所以,C项正确。

  村民会议制定的乡规民约不是正式的法的渊源,不能直接适用于案件裁判。但是村民在长久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形成的,体现了村民的共同理性、共同情感及要求,法院在审理有关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案件时可以选择适用。因此D选项不正确。

  【答案】ABC

  56.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创举,被西方国家誉为法治的“东方经验”。关于人民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法治工作队伍,但仍然在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B.法院应当重视已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的执行,防止调解过的纠纷再次涌入法院

  C.人民调解制度能够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

  D.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主要优势是不拘泥于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

  试题答案

  BC

  试题解析

  【考点】人民调解制度

  【解析】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的当事人进行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A项错误。我国的法治队伍由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构成。法治专门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核心部分,包括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是保障国家法治运行的基础。法律服务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律师队伍、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对国家的法治运行具有促进作用。可知,人民调解员属于法治工作队伍,A项错误,不选。

  B项正确。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知B项正确,应选。

  C项正确。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渠道之一,能够解决一定范围内的纠纷,从而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可知,C项正确,应选。

  D项错误。不拘泥于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一个特点,但并非其主要优势。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根植于群众,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

  【答案】BC

  57.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曾言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林某离职后在选乘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载,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依《合同法》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依《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义务。尽管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载无明确规定,但依航空业惯例航空公司有权基于飞行安全事由拒载乘客。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反映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

  B.若法无明文规定,则法官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C.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D.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可作为裁判依据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考点】法的价值冲突,法的渊源

  【解析】从题干分析,本题涉及的法律问题,一是林某选择航空公司的自由;其二,航空公司是否有权基于飞行安全拒载,即法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A选项正确。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必须受到合理限制,否则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将无法保证。为避免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规定了法官运用法律原则进行审判的严格条件,以及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位阶。因此B选项错误。

  国际条约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条约生效后,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惯例,对相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C选项正确。

  “行业惯例”属于“习惯”,是一种非正式法律渊源。本题所涉及的情形是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载无明确规定,但依航空业惯例、基于飞行安全可拒载的这一惯例被法院认可,作为法院的裁判依据,因此D选项正确。

  【答案】ACD

  58.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

  B.《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试题答案

  BC

  试题解析

  【考点】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位阶

  【解析】A项错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布的《安全生产法》,因此A选项错误。

  B项正确。公法指的是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国家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属于国家公权力的范畴,B选项正确。

  C项正确。本题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这两个法的正式渊源的效力位阶问题。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根据法律高于法规原则,应适用《安全生产法》作为判断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依据。C选项正确。

  D项错误。撤销与上位法相冲突的下位法的某些条款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修改,是立法活动的一部分,在我国,不能由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直接撤销。根据《立法法》第98条的规定,只能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职权撤销。D选项错误。

  【答案】BC

  59.特别法优先原则是解决同位阶的法的渊源冲突时所依凭的一项原则。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相对于同时施行或在前施行的一般规定优先适用

  B.同一法律内部的规则规定相对于原则规定优先适用

  C.同一法律内部的分则规定相对于总则规定优先适用

  D.同一法律内部的具体规定相对于一般规定优先适用

  试题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考点】正式的法的渊源效力冲突中“特别法优先原则”

  【解析】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属于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如果发生冲突,根据“特别法优先原则”,特别规定相对于同时施行的一般规定优先;根据“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该特别规定相对于在前施行的一般规定亦优先适用。因此A选项正确。

  法律的原则规定由于较为抽象概括,外延宽泛,适用法律原则会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只有在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之下,法律原则才可以为弥补“法律漏洞”而发挥作用。实际上法律规则是优先于法律原则适用的。B选项正确。

  一部法律的总则是对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作出总体性的以及原则性的规定,分则是对总则的内容作出进一步具体详细的说明,因此总则与分则的关系相当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规定,分则的内容优先适用,因此C选项正确。同一部法律的具体规定相对于一般规定,同样类似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具体规定优先适用,D选项正确。

  【答案】ABCD

  60.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

  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

  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

  试题答案

  BD

  试题解析

  【考点】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竞合,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本题中李某的行为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又构成对王某的违约责任,应承担民事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即说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不冲突,可以同时承担,不构成责任竞合。A选项错误。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主体之间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李某和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是基于合法的借款行为而产生的调整性法律关系,B选项正确。

  本题中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最主要的法律事实:其一是王某向法院起诉的行为;其二是李某未偿还王某借款。因此C选项错误。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中有不诉及协议免责。王某可与李某协商,经王某同意,可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D选项正确。

  【答案】BD

上一篇:2022中国国际学校TOP 100重磅出炉!深国交位居第二
下一篇:2022高考提前批能报什么大学和专业

最近更新成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