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支持教育机构抗疫:减免1个月办学房租、可延期纳税3个月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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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图虫创意

  芥末堆3月1日讯,据北京市教委官方公号“首都教育”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影响,北京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规定,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办学的教育机构按相关要求减免房租,同时允许教育机构延期纳税,最长不超过3个月。

  由于疫情影响,诸多教培机构招生及开业未能如期。芥末堆此前调查了1726家教育公司,发现38.6%的教育公司表示将在3月及以后计划开工,占所有调查企业的最多数。面临营业收入减少和场地租金压力分别占89.4%和88.8,数据显示,有44.4%公司会裁员、72.5%公司收入降幅超10%。而部分地区要求利用周末和暑期弥补疫情学习时长的政策也让教培机构压力加大。

  调查显示,有86.2%和81.2%的教育公司分别表示需要房租减免帮助和政府扶持。同时,还有46.3%和45.4%的企业也分别表示需要税收阶段性优惠和学费缴纳限定的适当放宽。

  对此,北京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减免房租、延期纳税等措施。“首都教育”提及,教育机构承租北京市及各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或暂停培训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教育机构减免房租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教育机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上述两项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规定解释,上述两项措施适用于经各区教委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含备案的社区办园点)和教育培训机构,经市教委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申请备案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文中统称为“教育机构”)。

  政策原文:减免房租、延期纳税!疫情期间针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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