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五年巡礼一】踔厉奋发 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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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回溯过去,着眼未来。盘点内蒙古法院这5年来的历程,他们踔厉奋发,奋楫争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深耕细作,精益求精,为保障内蒙古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即日起,央广网内蒙古频道推出《内蒙古法院五年巡礼》系列报道,全面展示内蒙古法院五年来在新时代建设中取得的非凡成就。

  “蒙马奔腾”,提升审执质效,全区法院结收比全国排名第1。

  “躬身暖企”,精准服务,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大任务”,服务大局,保障内蒙古司法水平不断提升;

  惩罚犯罪,坚决有力,助力“两个屏障”永驻永固。

  一站式建设便捷高效,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模式全面开花。

  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丰硕,区块链司法应用全国领先。

  以“蒙古马精神”内涵为指引,全面展现全区法院干警新形象、新风貌。

  ……

  翻开日历,查阅过去,历数内蒙古法院这五年,是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五年;是走过了栉风沐雨的不平凡五年;也是砥砺前行,硕果丰盈的五年。

  这五年,内蒙古法院紧跟党中央步伐,紧扣时代脉搏,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勤勉扎实工作,为守好内蒙古“两个屏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

  审执质效提升

  多项指数领跑全国

  踔厉奋发新时代,笃行不怠向未来。回眸过去五年里内蒙古法院的成就, “高效”二字总结了内蒙古法院踔厉奋发、砥砺前行的辉煌历程。

  五年来,内蒙古法院以“蒙马奔腾审执质效提升行动”为主轴主线,连续开展“提质增效年”“创新管理年”“纪律作风建设年”“巩固提升年”等活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向好。2021年,全区法院结案率在全国排名由2017年的第23位跃升至第11位。2022年,克服疫情连续冲击带来的严重困难,全区法院审执质效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6.7万件,结案率跃升至全国第6位,案件结收比位居全国第1,一审服判息诉率全国第10。其中高院机关结案率和案件结收比在全国高院均排名第3位。

  

  尤其是今年以来,内蒙古法院以提升案件质效为目标,按照“指标+机制”双向促进工作思路,狠抓诉讼、执行、长期未结三个源头,完善均衡结案、繁简分流、适法统一、案件评查、数据质检五个机制,形成“三源同治、五制并举”工作格局,取得了审限内结案率、诉讼案件结案增幅、诉讼案件未结降幅三个全国第三,综合结案率、案件结收比、一审服判息诉率三个全国前十的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在诉源治理方面,内蒙古法院精耕不辍,打造草原新“枫”景。以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率为导向,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民商事新收案件降幅纳入指标,形成正向激励。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官工作站等形式,延伸司法服务网,划定线上化解率基准线,多维推动诉源治理机制走深走实。截至2022年11月,全区法院诉前化解纠纷近16万件,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率达90.72%,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一审民商事新收案件35.84万,同比下降 9.9%,群众司法获得感在“一升一降”中稳步提升。

  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上,内蒙古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的部署,根治法治环境、适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期待,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着眼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要求,坚持“12233”执行工作总体思路,推动执行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建设。在面对人案矛盾和疫情反复的双重压力下,内蒙古法院执行质效稳步提升。五年来,全区法院累计受理执行案件133.2万件,结案127.8万件。尤其今年,执行质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执行案件执结率87.04%,同比增长11.39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9位,首次进入了全国第一梯队。

  肩负使命

  确保“两个屏障”永驻永固

  作为祖国北部边疆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是内蒙古对国家政治安全、边疆安宁、生态安全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全区上下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坚定不移推进“两个屏障”建设。

  多年来,内蒙古法院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站在法治的高度全面理解“两个屏障”战略定位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内蒙古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全面服务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制定为推动自治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措施。

  内蒙古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审判民刑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国家能源准能公司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积极配合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参与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力追损挽损,助力自治区重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修复青山绿水自然生态,构建共治共享生态保护格局。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方安全稳定屏障政治责任。

  五年来,内蒙古法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切实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保障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决战决胜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20件1.06万人,财产处置到位75.9亿元,处置到位率84.40%,史春杰、冯强、王利明、易连峰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建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督办机制,审结一审各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640件4225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130人。依法审结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配合开展境外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依法审理“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从经济上对外逃腐败分子“断血”,该案入选2020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躬身暖企”

  全力服务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区法院必须要打赢的一场攻坚战……以更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打出更多、更有力的‘组合拳’,不断巩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推动各项司法举措落地见效”。2022年3月,内蒙古高院召开全区法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领导班子线上集中督导会议上,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发表如是讲话。

  

  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是内蒙古的“头”等大事。内蒙古法院紧扣地区发展脉络,率先打出“组合拳”,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内蒙古法院推动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出台条线指导制度机制43项,部署开展“巩固提升年”活动和“蒙马奔腾2022”审执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推出十项惠企举措、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法院拓展大讨论活动长效机制成果,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水平。下发通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制定《破产案件简易高效审理操作规程》《建立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促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打造破产案件“快车道”。

  为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内蒙古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的通知》。还与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形成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合力;与发改委、司法厅会签《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破坏投资环境、损害投资利益,极大程度伤害着地区营商环境。为此,内蒙古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损害投资利益、侵害投资者财产、妨害投资管理秩序、危害投资者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

  内蒙古法院服务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引人注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内蒙古高院围绕二十大,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大讨论,出台真招实招,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对各地法院有借鉴意义。”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是内蒙古的“头”等大事。内蒙古法院紧扣地区发展脉络,率先打出“组合拳”,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内蒙古法院推动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出台条线指导制度机制43项,部署开展“巩固提升年”活动和“蒙马奔腾2022”审执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推出十项惠企举措、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法院拓展大讨论活动长效机制成果,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水平。下发通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制定《破产案件简易高效审理操作规程》《建立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促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打造破产案件“快车道”。

  为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内蒙古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的通知》。还与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形成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合力;与发改委、司法厅会签《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破坏投资环境、损害投资利益,极大程度伤害着地区营商环境。为此,内蒙古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损害投资利益、侵害投资者财产、妨害投资管理秩序、危害投资者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

  内蒙古法院服务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引人注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内蒙古高院围绕二十大,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大讨论,出台真招实招,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对各地法院有借鉴意义。”

  服务人民

  让“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

  位于内蒙古最北端的根河市人民法院金河法庭地处大兴安岭腹地,是全国纬度最高的边陲小镇之一。这里拥有全国极冷的天气,但也有温暖如春的法院。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金河镇居民许某和陈某是多年的邻居,长期以来两家关系一直很融洽,但是因为近期陈某的马群进到许某的芍药地中,给许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致使双方关系出现裂痕,无奈之下许某诉至法庭,希望得到赔偿。

  根河市人民法院金河镇法庭田海波庭长在了解完案情之后,考虑到双方都在距离金河镇四十余公里的牛耳河林场,出行不便,于是带领法庭干警驱车前往事发地,现场进行受损土地的丈量,找准纠纷的源头,并就受损情况和双方进行沟通,组织调解,经过干警们第三次上门调解之后,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这一看来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在基层屡见不鲜,但也正是这样的小事,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实处,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真正体现人民至上,服务人民的宗旨方向,是民生权益司法保障的根本体现。

  根河市人民法院金河法庭处理类似的案件颇有心得。近年来,金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三字机制”“四心服务”“五老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中国冷极诉调服务网络”,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近年来,内蒙古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服务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谱写人民法庭司法为民有力有效新篇章。

  

  全区人民法庭明晰新时代“枫桥法庭”功能定位,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实现“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的转变。推出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自助查询、文书印制、短信联系平台等方式服务辖区群众,最大程度释放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潜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规范化诉讼服务。截至目前,全区人民法庭与“一站式”对接数量达到182个。

  内蒙古法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车载法庭”“马背法庭”“背包法庭”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部分法庭设立了诉讼联络员,赤峰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在辖区设立了283个“法官便民工作室”,把法庭搬到苏木嘎查,带到群众身边。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牧区巡回法庭被评为2020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五年来,内蒙古高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不断深化一站式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全面建设和改造升级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推进三级法院建立24小时自助立案服务站,充分发挥在线诉讼服务平台集约集成效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菜单式”司法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窗通办,让 “以人民为中心”绷得更紧,落得更实。

  打造队伍

  为新时代人民法院提供有力保证

  干部有活力,干事有效率。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法院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选强配齐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加大年轻干部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从严从实加强编制队伍管理,全区法院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提升,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内蒙古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全区法院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所的管理体系不断健全,队伍活力不断迸发。

  2018年以来,全区法院开展5次员额法官遴选,创造性实施员额递补、跨区域员额遴选等制度机制,提高了员额利用效率,均衡了审判资源配置,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法官员额实行自治区级统筹调配、动态调整,推动员额向人均办案量较大的法院和办案一线倾斜,充分进行内部挖潜,缓解人案矛盾;建立健全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确保法官“能进能出”,提高法官员额使用效率,保证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大力推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对各类司法辅助人员在本序列内进行职务套改,各行其道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出台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2019年,全区法院率先完成聘用制书记员过渡接收和社会招聘,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创新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录递补制度,设置递补人员库,提高人员增补效率,解决聘用制书记员流失问题。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统筹对中基层法院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十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区法院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作为交流重点,推动全区法院领导干部交流常态化。一大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增强,树立了年轻化、专业化选人用人导向。

  进一步强化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自治区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年轻干部培养的工作意见,明确了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在结构、总量和措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区各级法院把落实意见要求作为“持续提升干部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揭榜领题项目的一个重要抓手,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制定科学培养规划,重视实践磨炼,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或挂职,让他们在工作第一线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重点选拔任用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优化了班子队伍结构、激发了队伍活力、增进了干事创业激情,为广大年轻干部搭建了成长平台。

  智慧法院

  让司法更便民利民

  2022年2月28日,全区法院首例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的案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该案从立案、审理、举证、质证、送达等各个环节全部采用线上办理,实现了“全流程在线”。而且,内蒙古“云上法庭”在疫情期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通行不便的当事人及时解除纠纷,化解矛盾。

  

  作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时代的产物,智慧法院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内蒙古法院自2022年2月起,建立了“内蒙古法院区块链证据核验中心”,成功完成第一个线上审理案件后,在全区法院全面部署推广。

  据介绍,区块链技术与司法应用先后建设了立案、送达、执行、调解等13个应用场景,在“区块链+公正送达”、“诉前委派调解+区块链+司法确认”、区块链核验知识产权案件的电子证据等应用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探索。截至10月份,全区法院使用核验区块链存证电子证据1400余次,生成核验报告323份,呈现了金融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知识产权侵权等16个应用场景。

  其间,自治区高院发布了《区块链应用赋能营商环境优化白皮书》,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有第三方机构评估认为,内蒙古法院区块链司法应用无论在推广面、应用场景数量、证据验核次数,还是在制度规范建设等方面都在全国领先。

  为进一步深化区块链司法应用在内蒙古法院走深走实,为全国法院区块链司法应用贡献内蒙古模式,2022年11月5日,内蒙古高院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印发了《全区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28项具体工作措施,设计了26个立即开展的上链节点和应用场景和19个中长期规划的上链节点和应用场景,并在全区法院线上线下同步培训加强推广应用,截至11月30日不到一个月时间,全区法院新落地区块链司法应用案例293个,《方案》的制度红利初步显现,区块链技术助推审判执行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全区法院收结案比全国排名第一,综合结案率全国排名第七,一审服判息诉率全国排名第十。

  内蒙古法院充分应用区块链数据防篡改技术,将诉前调解中程序性文书送达信息、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自定义庭审行为、庭审笔录和电子签名、一般文书及“三书”(即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电子送达签收信息、执行案件影像卷宗等九个方面的司法数据上链存储并应用。截至2022年12月5日,全区法院累计上链存证883.6万件,其中涉及审判业务信息87641件,各类审判电子材料874.8万件,执行业务存证4179件。此外,“一点存”“电子签”等技术应用,也得到大力推广,其中“电子签”技术已率先在草场流转、饲料购买、牲畜出栏交易等合同中应用推广。

  2022年,内蒙古法院推出“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四大模块的协同系统、智慧终端,让法官在科技的力量下跑出加速度,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智慧法院已经成为内蒙古法院一张响亮的名片。

  “奋进新时代 建功新征程”。内蒙古法院走过坚实的五年,这五年笃行守护“两个屏障”、坚定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力贡献司法力量。

  过去的五年,内蒙古法院用辉煌的成就书写了新时代新画卷,在新征程上,全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好“五个必由之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弘扬蒙古马精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的力量。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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