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立梅:数点梅花天地心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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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八岁的时候,我念小学了,识得一堆汉字,迷上读书。家里却清贫着,四壁空空,找不到一本书。祖父的老皇历被我翻出来,当书来读,一页一页。哪天宜嫁娶,哪天宜动土,我背得滚瓜烂熟,还自己编了故事按在里头。父亲见我这么爱好读书,终动了恻隐之心,拿他的口琴,问人家换了一本小人书《三毛流浪记》给我。

  这是我第一次拥有一本完全属于我的小人书,我的幸福没办法形容,小心脏剧烈跳动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从此,我把它视作我的珍宝,白天夜晚不离身,翻过一遍又一遍。那时的世界,美好而单纯。

  然而有一天,我的小人书不见了。是我弟弟趁我一不留神,偷偷拿出去跟他的玩伴显摆,一群野小子胡乱翻看一通,后来他们一起玩钻草堆,玩打仗,玩着玩着,就把小人书的事给忘了。回头再找,哪里找得着?弟弟回家,哭丧着脸,说把我的小人书弄丢了。我一听,立时浑身颤抖不已,号啕大哭,直哭得死去活来。父亲母亲放下手里活计,帮着去找,他们几乎把弟弟们藏身的草堆给掀翻了,也没找到我的小人书。弟弟因此挨了一顿毒打,屁股肿得几天都没能碰凳子。成年后,弟弟拿这事当笑话说,他说,姐啊,为你的小人书,我这辈子就挨了那一次打。我不说话,轻轻拥抱了弟弟,觉得很对不住他。

  

  那时,我想尽办法找书来读。村子里有一姓于的老师家有书,还订有不少杂志,像《少年文艺》啊《雨花》啊的,让我眼红得不得了。我总是找着机会,到他家借书读。他有儿子跟我一般大,每次他老婆借书给我时,都会跟我半真半假说一句,读了我家的书,就是我家的人了,以后一定要做我家的媳妇啊。我高高兴兴地点头答应,好的。在那时的我的心里,只要有书可读,让我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我去割猪草,把书带了去,坐在田埂边读,读着读着,就忘了割猪草了。太阳沉下去,暮霭四起,书上的字看不见了,我才恍然惊觉,哦,天都黑了。慌慌起来,猪草篮子还是空的,我茫然四顾,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有村人路过,笑道,这丫头读书读傻掉了。我回过神来,随便揪一把草,把书放在草里面,提着篮子回家,我好像盛着一个世界的蓬勃了。清贫的童年,因有书的相伴,过得很是葱茏和饱满。

  我就这样零零散散地读着书,书伴着我从童年,走到少年,走到青年。一路上也曾跌跌撞撞过,却从不曾孤单。我没深究过为什么要读书,只觉得读书是件自然而然的事,就像人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一样。书把我的精神世界喂养得很丰富。

  

  我考入大学后,第一天跑去大学里的图书馆,当我推开门,看到满屋子都是书时,我吓得愣在当场,激动得想哭。作为一个一直待在偏僻乡下的孩子,从没见过一屋子都是书的壮观场景(新华书店除外),而且那些书,我都可以免费借阅。我太意外了,像饿狼发现了丰富的食物,疯狂扑过去。几年的时间,我读掉大量的中外图书,写下厚厚的一本又一本读书笔记。现在,我常会想起我念大学的那座城,我不熟悉那里的街道,不熟悉那里的商场,不熟悉那里的公园,我却熟透了从我的宿舍通往图书馆的路。我走过一丛蔷薇花,走过五棵玉兰树,走过十二棵梅树,图书馆就到了。我捧着书坐在窗口的样子,依然历历在目着,我每读一个字,书上就仿佛开出一朵花。

  我工作后,有了自己的房子,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辟了一间书房,满壁皆是书。每天不管多忙,我都会截留一段时间,钻进书房,让自己和书独处。当我捧起一本书,心便立时静了,周遭的声音,都隐了去,世界清明得只剩下我和我的书了。

  

  南宋翁森在《四时读书乐》中写道: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他是真正的读书人。冬日萧条又何妨?一书在手,读到兴致处,眼里的萧条不见了,一个俗世也不见了,天地之间,只剩下朵朵梅花,数点艳红。

  读书,也是香艳的一场约会。如同雪与梅花的,点点雪白和艳红,都是入了骨入了心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选自丁立梅作品《仿佛多年前》

  作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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