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年满十八周岁,父母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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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孩子年满十八周岁,父母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毋庸置疑,父母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然父母对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是否也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呢?答案是,此种情形下必须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才能得到法院支持,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网友咨询:

  我姐姐女儿今年已过18周岁即将面临高考进入大学,她父亲是中学教师,在孩子刚满18时和她母亲分居,现在每月给800元的抚养费给她母亲。但两人未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如果我侄女上了大学后他父亲不给大学教育费用怎么办(因为她父亲曾经说过让她办理助学贷款)?她母亲现打工收入不高身体也不好。请问国家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北京市子悦律师事务所冉彬律师解答:

  婚姻法规定父母的抚养义务,只是规定在子女未满18周岁前的抚养义务,故年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已不再承担抚养义务。此外,我国法律的规定的义务教育只有9年,超过9年,已经不是义务教育了。此时,父母承担的只是道德上的责任,无法律上的义务。

  冉彬律师补充:

  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 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冉彬律师补充:

  同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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