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李新功:多次受各类表彰 性侵幼女并摄录过程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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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永城官员李新功强奸猥亵儿童被执行死刑     原题:“双面”李新功

  李新功是如何由市委官员沦为变态色魔的?在永城市委办公室,李新功的一位同事说,市委大院多少年来都没出过什么事情,李新功是第一例,“我们也感到很惭愧,很丢人”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金明大| 河南报道

  2013年6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证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当日被执行死刑。

  案发前,李新功曾任永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2012年5月24日,李新功被免职;同年5月29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李新功强奸、猥亵儿童一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李新功强奸幼女案是怎样发生的?为何他连续作案一直未被发现?李新功是如何由市委官员沦为变态色魔的?案发以后,《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曾赴河南永城,了解此案的发生经过,勾勒李新功的“双面”人生。

  网帖披露大案

  最早披露李新功强奸幼女案消息的,是2012年5月18日发布在天涯社区的一个帖子。

  帖子反映,永城市委副秘书长几年来连续强奸14岁以下未成年少女,“现已查出40多个”,总数保守估计有100个左右,都在14岁以下。

  这个帖子并未指明这位“永城市委副秘书长”的姓名。

  而之后的网友跟帖,不仅明确指出此人就是“永城市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功”,还将李新功的作案情况进行了详尽披露。

  这条以“受害人血书”名义发布的跟帖说,永城市委副秘书长李新功因强奸幼女,于2012年5月8日下午19时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被永城警方当场抓获。

  这个跟帖披露,警方在李新功办公室及车中查到大量安全套、润滑剂、壮阳药等,在其电脑上查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成人群、学生群等涉案信息,每个被侵害幼女QQ号都注明了该幼女的生日。在李新功的办公室,警方还发现一本50万元人民币的存折。

  跟帖说,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幼女,自己开一辆黑色无牌照雪佛兰汽车,每次都是在车中作案。现已查实受害幼女十余人,而在市委办公室李新功的电脑记录中,被侵害幼女则有四十余名。根据受害幼女家属十余天的调查取证,“受害幼女人数高于李新功电脑记录中的数字。”

  8天之后,传言被证实。2012年5月26日,永城市委外宣办公开发布消息: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日前已被永城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审讯,李新功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十余名。

  受害者家长发现异常

  关于上述“血书”的反映内容,永城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张浩认为“水分很大”,“特别是相关数字。”

  2012年5月29日,张浩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网上所说的“四十余人”严重不实,据警方侦查,当时已认定的未成年受害女孩是“十多个人”。

  张浩说,所谓认定,一是找到受害人,二是嫌疑人交代,然后是找到相关证据佐证。

  张浩表示,当地警方设立专案组,对案件全力侦查,坚决要办成一个铁案,坚决还受害人一个公道,经得起社会、法律的检验。

  关于李新功的作案动机、作案同伙以及受害幼女的身份等情况,警方因“正在侦办、不便透露”没有提供。

  张浩向本刊记者证实,李新功强奸幼女案的暴露,源于受害者家长的报案:一位女生学习成绩下降,被妈妈看出异常,后经妈妈追问,承认受到侵害。于是,这位女生的妈妈立即报警,警方当天立案,并在当天下午将嫌疑人李新功抓获。

  对此,《瞭望东方周刊》从另一位接近专案组的人士那里,获知了更详细的情况。

  据这位人士介绍,永城市第三中学(下称永城三中)一位女生学习成绩下降,精神恍惚,家长发现后开始追问,该女生承认受到侵害,并说此人自称税务局干部,不知道其真实姓名,只记有他的一个手机号码。

  女生家长听后难以接受,愤而打电话报警,称自己的孩子被人强奸。

  永城市警方接报后,立即找受害人了解情况。受害人描述,嫌疑男子四十岁左右,个子不高,戴个眼镜,开个没牌照的车,经常通过网上聊天结识女生,后在学校门口带走女生进行强奸。

  警方决定引蛇出洞,让该女生给这位“税务局干部”打电话约好在永城三中门口见面,并派警力提前布控。“税务局干部”驾车来到永城三中附近,经受害女生指认无误,永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察迅速将“税务局干部”控制。

  后经审讯,嫌疑人并非什么“税务局干部”,而是永城市委副秘书长李新功。

  不过,对于“永城三中女生被强奸”的消息,永城市教体局局长黄传印曾当面向本刊记者否认,“没听说”。黄传印说,假设存在这种情况,由于比较隐蔽,学校也不能及时发现,“别说我们,连受害人家长都不知道,李新功的老婆也不知道。”

  来自河南省公安部门的消息,根据李新功的交代,警方将一名同案犯抓捕归案。这名同案犯为女性,曾经是一名在校生,现在已经成年。她在与李新功发生性关系后,又帮助李新功物色了一些其他在校女学生,使这些女学生成为李新功诱骗、强奸的对象。

  每次都是车内作案

  李新功案发后,永城市有关部门除了发布简短消息,并未对案情进行详细披露。本刊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了此案的大致轮廓。

  2011年10月份以来,永城市委副秘书长李新功通过网络聊天、由社会人员物色等方式,多次以金钱诱骗未成年在校女生与其发生关系。

  对于受害女生的选择,李新功要求“非处女不要”,不少未成年在校女生因此成了李新功实施侵害的对象,其中最小的仅12岁。

  为了躲避摄像头,避免被人发现,李新功从不到宾馆开房,每次都是开着自己无牌(有牌照未安装)的黑色雪佛兰景程轿车在车中进行作案。

  作案时,李新功经常用手机或相机拍摄犯罪场面,记录受害女生隐私,用来威胁受害女生不报警。

  由于李新功的反侦查意识强,很少留下犯罪线索,加上受害女生受到诱骗、威胁,不敢将遭遇告知他人,导致此案久隐不发,有更多的未成年女生陆续受到侵害。

  直到2012年5月8日一受害女生家长报警,李新功强奸幼女案才骤然暴露。

  李新功被刑事拘留后,警方对位于永城市委大楼三楼东侧的李新功办公室进行了搜查,查扣了电脑等相关物品,从中发现了大量涉案证据。

  根据李新功的交代,永城警方已将5名为李新功介绍受害女生的同案嫌疑犯抓捕归案。

  2012年5月30日,河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抵永城指导督办李新功案件。河南省政法部门要求,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完善证据,规范程序,扎实工作,加快办案进度,“将该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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