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屋登记到未成年名下时,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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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将房屋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时

  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

  实践中,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规避法院的强制执行,绞尽脑汁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不论他们做的怎么天衣无缝,总会有路出马脚的地方。因此,对具体案件应当具体分析,不能让他们蒙混过关,逃避法律制裁。以下略提出拙见,仅供参考:

  1.对于作为债务人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到自己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应当综合分析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对债权人负债情况及购房款的支付等情况下,确定该房屋应为未成年人子女的财产还是父母子女的家庭共有财产,具有相应证据支撑。

  2.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一般情况下,登记权利人即推定为实际权利人,但有证据证明购房款实际出资人不是登记权利人时,亦要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房屋的归属。对于未成年人,属无劳动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举证证明其通过继承、奖励、父母之外第三人的赠与、报酬、收益等有合法经济来源证据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房屋则是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财产,在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之前,未成年人尚未取得赠与财产,更谈不上对赠与房产进行合理使用取得收益的权利了。

  房子登记未成年人名下,就是该人房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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