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发司法建议:呼吁对医美机构严重违法违规者实行终身禁医制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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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网3月15日电(记者 孙满桃)记者今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医疗美容纠纷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发布新闻通报会获悉,该院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建议修订完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推动修订《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责罚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坚决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北京朝阳法院同时建议国家卫健委完善医疗美容市场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医疗美容新技术论证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建立实名就医制度,完善就诊信息管理;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医疗美容投诉调处平台。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近五年来,在朝阳法院审结的涉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医疗美容机构担责比例高,且医疗美容机构过错类型较为集中,多表现为未尽告知义务、操作不当、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

  根据通报,该院近5年审结的涉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中,涉诉美容就医者主要为中青年女性,而涉诉医疗美容机构则绝大多数为民营机构。

  2016年至2020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结医疗美容纠纷案件195件,从原告方看,涉诉女性186人,占比95.4%,男性仅9人,占比4.6%,而从年龄分布看,涉诉美容就医者年龄多为18岁至40岁之间,占比76.4%,中青年女性成为医疗美容纠纷的高发群体;从被告方看,涉诉医疗美容机构共77家,民营机构75家,占比达97.4%。

  据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介绍,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虚假宣传、非法行医是涉诉美容机构的两大突出问题。

  据统计,77家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因违规发布广告、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的有46家,占涉诉医疗美容机构的59.7%,宣称在业内具有领先水平、虚构知名医师亲自手术、虚构知名人士医美体验、规避风险告知、夸大医疗美容效果等是较为常见的虚假宣传形式。

  此外,非法行医现象屡禁不止。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因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被行政处罚的24家,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行政处罚的37家,一年内因上述违法行为被处罚超过两次的8家。60%以上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涉及医疗美容机构或其相关医务人员资质审查问题,而在启动医师资质审查的案件中,30%的美容就医者反映病例记载的主诊医师与实际实施医美项目的主诊医师并非同一人,另有近1/3的案件,参与护理或器械操作的人员在实施医美行为时无相应行医资质。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北京朝阳法院就预防和化解医疗美容纠纷提出倡议,并建议加强行业协会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医疗美容机构信用评价机制,设立双向评价指标体系,并按期公示评价结果,充分保障美容就医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信息查询平台,积极借助大数据平台,综合医疗美容机构的执业范围、资质情况、执业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供美容就医者查询了解,同时建立非法美容机构曝光台,对非法机构及医疗美容机构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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