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反驳公开审理请求:未满18岁一律不公开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2-08
手机版

  网易娱乐7月28日报道 7月28日下午,李天一代理律师“兰和律师”,通过微博发布了一份由李母梦鸽签发的公开审理申请:“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

  而女方、受害人方面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律师,则在微博中发布了一则刑法条例,“被告人未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予以驳斥梦鸽方面的申请:“《刑事诉讼法》第183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第274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67条: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复习一下下。”

  

上一篇:中国冥婚调查:年轻女尸抢手 15万以下骨头都买不到
下一篇:【游侠导读】据GameSpot报道,CDPR的Kuba Kutrzuba向其透露

最近更新成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