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在校大学生不能网贷

栏目:成人教育  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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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辍学、自杀、“裸条”……近年来,关于“校园贷”的负面消息屡屡传出,有关“校园贷”的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校园贷划出了包括“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在内的四条监管“红线”。

  银监会此次在《指导意见》中指出,要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业内将其喻为监管部门为校园贷划出的四条“红线”。

  事实上,对于校园贷的整顿治理,此前就早已展开。据了解,去年4月份,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8月份,银监会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又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推动整改“校园贷”问题。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全国共有47家校园贷平台选择退出校园贷市场,其中有28家平台选择停业关闭网站,占停业及转型总数的60%;有19家平台选择放弃校园贷业务转战白领、蓝领等工薪阶层的贷款业务,占比为40%。

  以往的校园贷产品管理比较混乱,一些大学生“莫名其妙”就掉进了高利贷的“陷阱”。比如曾有外地媒体报道,有大学生向某校园贷平台借了1万元,分12期还款。借款平台要先扣除2000元服务费,这名学生拿到手的就只有8000元,而还款单显示每月要还款932.33元。这样算下来,12个月总共要还11187元,其中利息高达3187元,实际年化利率近40%。

  不过,大学生们的金融需求也不容忽视。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禁止的,是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的网贷业务,而大多数的大学生都已经年满18岁,但其中很多人依旧缺少相关的法律和金融知识,对风险判断能力不足,也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因而还需要引导正规的金融机构为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消费金融服务,采取提高贷款“门槛”、设定贷款金额限制等措施,同时,也要对大学生群体加强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帮助其树立信用意识,远离高利贷“陷阱”,合理消费。新报记者 王婷

  (原标题:未满18岁在校大学生不能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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